江府办函〔202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利局反馈。
2022年3月23日
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 水安全保障规划》,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推动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江门市全力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以全面服务江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构建安全牢固、生态和谐、空间均衡、适度超前的现代化水利工程体系和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管控有力、智慧融合的现代化水利行业治理体系,把江门的河流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初步建成与江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水利监管体系,实现江门水利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区域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大江大河及重要江河防洪工程体系更加完善,重点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流域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水旱灾害风险防御能力进一步增强。
1.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防洪工程体系。完成江新联围加固工程、潭江河流治理工程(新会段)建设。推进生态海堤工程前期工作,力争银湖湾滨海新区海堤工程启动建设。做好 堤防巩固提升工程的衔接工作,稳步推进工程实施,提高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建立水库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力争完成现有及新增病险106宗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牵头单位:江门市水利局,责任单位: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政府]
3.启动实施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推动台山市北斗水闸、略尾水闸、恩平市蓝田水闸2022年开工建设。完成新会区睦洲水闸、恩平市横板水闸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适时启动蓬江区、新会区、台山市、恩平市等地区病险水闸前期工作,力争纳入上级规划。[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推进重点涝区治理。开展重点涝区调查工作,继续推动涝区整治。实施天河围涝区整治工程-滨江片调蓄湖工程、恩平市大槐、横陂涝区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沙坪街道办江源赤坎片区易涝点治理工程、蚬江河整治工程等项目。开展重点涝区治理前期工程。[牵头单位:江门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及洪水风险管理。推进新会区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防御监测系统、新会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以及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山洪灾害群策群防体系建设。启动江门市锦江水库洪水预报调度系统、蓬江区防洪排涝调度系统、蓬江区天沙河流域水系调度系统(二期)和蓬江区棠下镇水雨情监测预警系统等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广东节水九条”,全市年供用水总量控制在28.73亿m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满足上级下达要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2%。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基本形成,应急备用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
1.推进水资源规划编制。完成江门市水资源配置专项规划、江门市潭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开展江门市地下水监测及地下水站网建设。实施河流生态流量管控。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实施台山市端芬供水厂及输水管道一期工程(广海湾湾区联合供水工程)。启动台山市陈坑水库、响水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推进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农村供水提质增效项目。推进新会区甜水水库新建工程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在规划期内开工。[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灌区改造项目,灌溉保障程度稳步提高。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城乡融合程度有较大提高,农村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所提升。
1.继续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台山市大隆洞灌区、桂南灌区、开平市大沙河灌区、鹤山市金峡灌区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并结合灌区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等工作,建立工程体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的农村灌排体系,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政府]
2.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2022年启动开平市塘口镇农村水系治理工程。启动开平、鹤山、恩平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台山市新昌水(三合水)治理工程、新昌水(桂水河)治理工程、开平市乌水河立新水库至那泔连塘段治理工程、恩平市那吉河治理工程等16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同时按省的工作部署适时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三期)的前期研究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优化水生态安全格局。继续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河湖保护和监管能力持续加强。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高质量完成364公里碧道建设。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1.高质量建设江门市碧道工程。全面完成江门市碧道工程,统筹生态、安全、文化、景观、休闲和经济功能,打造江河安澜的行洪通道、水清岸绿的生态廊道、融入自然的休闲漫道、高质量发展的滨水经济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推进江门市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蓬江区天沙河流域活水调度工程等项目。开展江门市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划定水生态保护区域红线,明确水生态空间管控范围,科学确定水生态空间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构建智能融合的水利全域感知网络体系、多级联动的智能调度指挥体系和智慧水利支撑体系,增强水利全业务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
1.建设水利业务智能平台。实施江门市智慧水利工程,建设智慧水利大平台。开展全市水利信息化应用情况普查。[牵头单位:江门市水利局、市政府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建设与新技术融合的水利信息化亮点。推进小型水库“全要素”建设,实施新会区水利工程管理信息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台山市小型水库“三要素”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完善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监测,推进台山市大中型水库安全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水利行业应用效果。加强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将5G基础设施建设覆盖到各类水利工程,为无人技术应用提供条件。逐步由信息化建设获得数据模式过度到购买服务获得数据模式。利用视频识别技术对已建水利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改造。[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进一步完善涉水监管体系。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河长制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逐步完善。涉水监管体制机制日趋完善,水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水土流失等预警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建成集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化运行于一体的现代化涉水监管体系。
1.深化河湖水域岸线监管。加快推进江门市市管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天沙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台山市重要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开平市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鹤山市辖区内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及恩平市河湖水域岸线规划等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严格节水和水资源监管。继续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为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组织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和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对杜阮河、沙坪河、新昌水、镇海水、莲塘水等重点河流编制生态流量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在省完成跨地市水量分配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潭江水量分配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饮用水源监测。继续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库及重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监测,以及蓝藻水华风险预警监测监控工作。完善地下水监测及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加强地下水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健全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明晰的管理责任制,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定水土保持权责清单,健全水土保持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监管。提高水土保持监测支撑能力,实施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加强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全面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启动江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江门市水利信息化规划等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方案预案。[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提升水行政执法监管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统筹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用好全市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统筹机制,积极申报政府债券,按照轻重缓急推动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申报上级示范、试点建设项目,以示范、试点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积极探索新兴建设模式。引导各县(市、区)将本区域的准经营性资源水利项目进行整合,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水利建设营运领域,以社会资本力量平衡本地财政支付压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重视“三区三线”协调。遵守国家土地政策,合理安排水利项目建设用地。将水利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为规划建设水利基础设施预留发展空间。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用地与“三区三线”协调,理清水利基础设施布局与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的相互影响,促进和支撑江门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多规合一”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1.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任务清单
2.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三年行动计划一般项目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