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16〕5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江门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