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16〕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附件:江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pdf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