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安排民生支出350.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7.3%,有力保障基本民生。2022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共44个子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市十件民生实事年度计划投入22.8亿元,共落实投入资金25.7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3%。
(一)强化疾病预防和就医保障,提升卫生健康水平。
已为全市具有江门市学籍、新进初中一年级14周岁以下未接种过HPV疫苗的23573名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完善普通门诊医保统筹制度,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426.27万人,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每年320元,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进一步减轻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负担。超额完成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任务,共签约招收省县两级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188名。完善区域卫生平台功能,实现99家医疗机构部分数据共享。市妇幼保健院扩容提质工程已进入地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全市18家发热门诊完成优化工作流程、布局并完成规范化升级建设。
(二)提供优质基础教育,努力让学生“上好学”。
已完成全市20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可提供学位15340个。基础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拨付率达到100%。开展市内东西部结对支教帮扶,244位教师派驻到各接收学校开展教学工作,开展教师培训36项,培训教师、校长、教研员超过16万人次。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市各学校已基本实现素质提升活动全覆盖。联合公安对全市1174所学校的物防、技防、人防、一键式报警系统、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等进行全覆盖检查。选取市直、各县(市、区)16所学校作为“心理关爱进课堂”项目试点,分别开展面向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共61次、40次,开展面向教师、家长培训共42次、39次。
(三)加强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加强食药品安全检查,已完成全市117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覆盖率100%,全市现有1084家学校食堂已全部加入“邑食安”阳光餐饮监管平台,并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已完成药品监督抽样768批次,检验768批次,抽检合格率99.6%。已完成抽检食品超过3万批次(其中包含农业农村部门完成抽检种植养殖环节9758批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超过62万批次,对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
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已完成江海区外海大桥、新民大桥,新会区芦冲村,台山市北陡镇、都斛镇、水步镇等6个共26条车道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台山市广海湾大马镇、北陡镇,开平市赤水镇,鹤山市宅梧镇、新会区古井镇等5个治超卸货场已完成建设。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监控,已完成地震灾害、海洋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房屋建筑设施、交通设施承灾体、市政设施建设承灾体以及公共服务承灾体、减灾能力、历史灾害等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已完成全市50个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增强服务可及性。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1520元,分别比2021年提高18元、29元;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20元、280元,分别比2021年提高了20元、30元;上述提标以及补贴资金的补发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已印发《江门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已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推动“平安通”提质扩面,已完成“平安通”市级中心和7个县级中心建设,推进“平安通”与“粤平安”平台有效衔接;开展面向社区及居家老年人的数字技术应用培训,累计开展43期长者智能手机培训服务。全市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已统一实行“市域通办”,全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8273宗,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
(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全市已完成197.97公里自然村村内干路建设和58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美丽圩镇建设,全市辖区61个圩镇全部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其中12个圩镇创建达到“示范圩镇标准”。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全市326处168公里的农村公路整治任务。推进桥梁安全隐患整治,6座农村公路危桥安全改造已全部完工;对今年以来新发现的四、五类农村公路桥梁处置率达到100%。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绿水青山。
已全部完成万里碧道和西江潭江流域跨县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累计完成碧道建设354公里。已完成全市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共封山育林500亩、造林2.5万亩。全市共组织召开“送法规、送技术”环保专项宣讲会20场,合计为2127家(次)企业提供环保政策法规服务和技术服务,派发专题技术汇编3540册。蓬江智水展示中心、江门绿源环保有限公司环保教育基地、开平市循环经济生态园3家单位成功创建为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
(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已完成全市古树资源补充调查及实施保护措施,已对古树进行重新挂牌。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已完成新会区学宫历史文化街区、大新路-仁寿路历史文化街区、台山市台城老城中心历史文化街区、台山市台城西宁市历史文化街区挂牌保护工作,江门市共5个项目入选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4个项目入选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全市共认定历史建筑266处并对历史建筑开展安全评估,完成20处历史建筑修缮工作。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已实施全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八)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市共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555人次,开展粤菜品鉴活动36期,发布“邑味名菜”91道,完成4条“美食名街”项目验收。南粤家政(江门)产业研修院已投入运营,累计培训家政类职业技能8406人次,带动就业创业14309人次。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技师学院荷塘校区基础土建工程推进顺利,三所公办技工院校已招生8165人。实施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企业职工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超过1.2万人;公共实训资源开放服务用人单位40家次,提供培训、鉴定服务5864人次;开展“园区技校”技能培训巡回服务行动,“菜单式”培训1114家次企业,提升产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6095人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838人,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超过26627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超2000人。全市发放就业创业政策补贴8976.46万元,惠及劳动者3.32万人、企业8208家。
(九)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安居保障水平。
印发《江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全市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共2495套,超额完成年初计划任务。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市共推动65个小区开工改造,其中恩平市东门金融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被评为省示范项目。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对36家燃气企业、45个燃气场站、269个供应站、1898公里市政燃气管道进行拉网式排查,各县(市、区)工作台账建档率达100%,共发现隐患3850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十)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江门市已与七台河市等6个省外城市实现“跨省通办”,与深圳市等16个省内城市实现“省内通办”,已有超100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已实现超50项高频事项通过视频办、自助办、掌上办等渠道进行“跨境通办”。已在全市新推出20个主题目录、超100件“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高频事项“一网办、一次办”。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全市镇(街)、行政村已设置785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已完成数字政府线上服务平台和市县两级政务大厅适老化、适残化改造。依托现有本地资源,推进侨都侨情资料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建设,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投入运营,“江门智慧司法”小程序启动上线,共办理法律咨询案件1700余宗、法律援助案件570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851件;建设“粤省事”江门专版,将21项涉侨服务事项打造成涉侨专区,实现涉侨服务“一口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