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和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江府〔2020〕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2020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各责任单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5”工作举措,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江门工作新局面,加快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市(区)政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工作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动工作部署、协调研究、监督落实全过程。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对照清单内容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程动态跟踪各项重点工作进度。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倡导以深入一线调研、现场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联动协作
各牵头单位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以主动担当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加强与各协办单位的沟通联动。各协办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做好工作的协同推进,不得推诿扯皮。协办单位遇到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牵头单位反映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牵头单位经过至少两次协调仍无法解决问题,要将问题原因、协调情况、相关建议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对标先进做法,创新工作方法
各市(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抓住建设 重大机遇,积极对标先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执行力。一要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善于发挥江门优势,争取各项工作取得突破。二要用好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督查督办电子监察系统,及时收集、上报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三要主动作为,以高标准、高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提速增效,争创湾区一流标准。
四、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工作成效
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实地督查、情况通报、下达督查通知书、提请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自3月起,每月结束后次月5日内,各牵头单位要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过市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督查督办电子监察系统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年度督查计划,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等督查方法,掌握最新进展情况;必要时,汇总相关情况形成督查专报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年底,各责任单位的完成情况将通过 栏、政府门户网站、《江门日报》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办理结果将纳入江门市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各市(区)绩效考核。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