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和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江府〔2019〕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2019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各责任单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建设“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城市的目标,深入落实市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关于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向侨乡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市(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参与各项工作动员部署、研究讨论、督导推进全过程。各责任单位要逐月对照清单进度抓落实,避免出现工作前松后紧的情况,对所承担重点工作要全程动态跟踪,倡导深入一线调研,现场召开协调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任务进度与实施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
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落实,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各配合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所牵头承办的事项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时限完成。配合单位要与牵头部门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的合力,遇到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牵头单位反映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牵头单位经至少两次协调确实无法解决问题,要将问题原因、协调情况、相关建议报市府办公室,由市府办公室协调解决,确保工作按进度完成。
三、层层落实推进
市府办公室将通过实地督查、情况通报、下达督查通知书、提请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自4月起,每月结束后次月5日内,各牵头单位要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过市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督查督办电子监察系统报市府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年度督查计划,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等督查方法,掌握最新进展情况;必要时,汇总相关情况形成督查专报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年底,各责任单位的完成情况将通过 栏、政府门户网站、江门日报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办理结果将纳入江门市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各市(区)建设“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城市绩效考核。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