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9月,各级、各部门拼搏攻坚,狠抓落实,针对关键节点难点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合作,加大力度推进,力促各项重要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政府工作清单》203项工作任务总体进展顺利,现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我市2015年政府工作清单共203项工作任务。截至2015年9月底,已完成29项,按进度完成156项(含基本按进度完成13项),未按进度完成7项,生产总值增长等9项经济指标任务以及安全生产、污水处理率等2项控制指标任务未作季度统计。
已完成的29项工作任务分别是: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直联制度,全面公布“1+3”清单,市、区县分别制定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列明行政审批清单,制定政府监管清单,推行“河长制”,向社会公开空气质量和主要河涌水质监测情况,启动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规划建设,实现江顺大桥竣工通车,鹤开高速开工建设,推进我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申遗,筹划建立江门“智库”,印发实施加快建设旅游强市工作纲要,提高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社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实施城镇低保新标准,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新标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统筹城乡政府救助,实施残疾人津补贴新标准,实施孤儿供养水平新标准,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生任务,成立市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制定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纲要及行动方案,制定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纲要及行动方案,深入开展种树绿化活动。
未按进度完成的7项工作任务分别是:省下达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任务,省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北环路和福泉路建设,连海路(新港路-南环路)一期和南山路建设,推进“四馆”整合提升,恩平污水厂二期建设,开平迳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与2015年上半年相比,三季度各项重要工作完成情况成绩喜人:一方面,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工作达到29项,完成率14.29%;另一方面,进展滞后的项目数量有所减少,并且其中部分项目,如省下达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任务和“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虽然仍落后于年初制定的计划时间节点,但推进速度明显加快,可在年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又如北环路等4个市政道路建设类项目,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一些关键节点难点取得突破,为四季度加快推进、年底全面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加快推进各项年度重要工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清单》,各市(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沟通与对接,着力解决好两个问题。
(一)征地拆迁问题。
征地拆迁一直是道路建设类项目的重点、难点。连海路(新港路-南环路)一期和南山路项目均因用地未按期交付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二)招标程序问题。
个别民生实事项目,如文化馆及美术馆项目、恩平污水厂二期以及开平迳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均受到招标程序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影响,导致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距离《2015年政府工作清单》各项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仅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自励,坚定方向,坚持行动,坚信实效,充分发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优势,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高质按期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分管市领导对所分管的市政府重点工作要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落实。各市(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肩负抓部署与抓落实“一岗双责”,要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进展情况;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牵头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二)加强沟通对接。
各牵头承办部门对落实所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负总责;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承办部门推进工作,形成合力。尤其是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供电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与项目牵头承办部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为项目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立项、招投标等工作的高效推进提供有力支持。
(三)强化督查督办。
各市(区)、各部门在四季度对所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一方面,加快推进部分进展滞后项目,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另一方面,对已完成及进展顺利的项目进行复核、验收,总结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达到发扬先进、改进落后的良好效果。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