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门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远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由于省下达我市2022年第2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89.3亿元和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39.7868亿元,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追加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2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债〔2022〕26号)文件精神,追加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共89.3亿元,其中:
(一)新增一般债券额度。下达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额度1.3亿元,计划全部转贷给各县(市、区),其中:蓬江区、开平市、鹤山市各960万元,台山市6,650万元和恩平市3,470万元(详见附表一)。一般债券主要用于落实各县(市、区)已上报并经审核通过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需求以及防汛抗旱水利项目建设。
(二)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在下达我市2022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80亿元(资本金债券额度19.5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下达我市2022年第2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88亿元(详见附表一)。结合政府债务风险情况、项目成熟度和重大平台重点项目建设需求,计划分配:市本级2亿元,转贷给蓬江区14.34亿元、江海区12.5亿元、新会区17.06亿元、台山市15.1亿元、开平市9.5亿元、鹤山市13.5亿元和恩平市4亿元。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要求项目收益可覆盖融资成本。其中市本级安排项目均用于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详见附表三)。
二、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2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通知》(粤财债〔2022〕19号),下达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39.78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9.8033亿元、专项债券9.9835亿元),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根据政府债券到期情况,计划分配:市本级5.7603亿元、蓬江区2.3527亿元、江海区998万元、新会区6.2854亿元、台山市18.9059亿元、开平市1.7163亿元、鹤山市4.0529亿元和恩平市6,135万元(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上限详见附表二)。
三、预算调整事项
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上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根据上述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131.1410亿元调整为162.2443亿元,调增31.1033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第一次预算调整178.8758亿元调整为276.8593亿元,调增97.9835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五、六)。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2年江门市第2批新增债券额度分配计划表
2.2022年江门市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分配计划表
3.2022年江门市本级第2批新增债券项目情况表
4.2022年江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5.2022年江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6.2022年江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明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