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在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江门市财政局局长马跃敏
各位代表:
受江门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江门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大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下,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完成情况良好,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据财政快报反映,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91,738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年度预算汇总数(按新财政体制调整)1,129,804万元的105.48%,超收61,934万元,比2010年收入完成数989,131万元(按新财政体制调整),增收202,607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0.48%。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50,823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年度预算汇总数1,299,646万元的127.02%,比2010年支出完成数1,329,847万元增加320,976万元,增长24.14%。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与一般预算支出以及上解支出等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据财政快报反映,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5,013万元,为预算调整数237,320万元的103.24%,超收7,693万元,比2010年收入完成数208,278万元(按新财政体制调整),增收36,735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7.64%。
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7,077万元,为预算调整数229,191万元的129.62%,比2010年完成数266,190万元增支30,887万元,增长11.60%。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调整省以下财政体制对市本级预算收支进行的预算调整以及市本级2011年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已按规定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批。市本级超收收入中约90%用于改善社会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化等方面的支出,其余结转作为下年财力统筹使用。市本级2011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报省批复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相抵,净结余2,100万元,全部转入2012年一般预算安排使用。
(三)2011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共有16项,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育林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彩票公益金、政府性住房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方教育附加、港口建设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
由于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2011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出现较大短收,严重影响了基金预算收支计划的执行,须相应调整基金预算收支计划。2011年基金预算收入调减为240,7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1,037万元,相应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0,716万元。据财政快报反映,2011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8,620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3.28%,比2010年完成数251,322万元减少2,702万元,下降1.08%;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1,253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4.38%,比2010年完成数266,448万元减少15,195万元,下降5.70%。
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收,加上金融信贷收紧,以及国家出台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等新政策进一步影响到财政可用资金。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可用于还本付息和城建项目的资金仅为6.34亿元,再加上其他各项新增的支出缺口,总缺口达到7.8亿元。为落实还本付息资金安排和确保重点城建项目推进,财政部门调整有关支出和通过财政垫付资金等相应解决,一是补缴的土地价款收入0.5亿元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超收中安排0.67亿元弥补缺口1.17亿元;二是暂缓和调整部分支出安排0.73亿元;三是其余5.9亿元由财政调度资金垫付,结合2012年和以后年度的财力安排归垫。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胜利大桥、东华大桥、胜利天桥、胜利南路、里村大道及迎宾路里村段、广场环路连接线等重点项目均能够按照工程进度保障建设资金需要,确保有关项目顺利实施。基金预算调整及相关支出安排情况已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四)省市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按照省政府关于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我市十件民生实事的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2011年省、市承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共73项具体措施,涉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住房保障、公共交通、基层三农等方面。各级财政部门集中财力,拨付资金共42.5亿元,其中:中央、省补助资金58,876万元,市本级资金75,002万元,各市(区)资金292,092万元,各项民生实事的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五)财政管理与改革情况。
2011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依法征管,确保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2011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良好,但财政收入由于受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以及部分支柱企业效益下降,抓收入保增长的形势仍比较严峻。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征管,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和调研,抓好组织收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加强财税协调,督促税收征收入库,强化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积极拓宽收入来源,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坚持调结构转方式,推动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
围绕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加快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一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设立(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我市LED封装应用项目投资优惠、科技创新、品牌标准和专利、市场开拓,投入1,345万元支持国家半导体光电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投入600万元支持国家机械装备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设立专项资金扶持轨道交通配套产业发展,推动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光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积极参与和落实扶持资金,引进大项目落户取得突破,广东南车、美的、海信、康师傅等企业相继落户和开工建设。三是大力支持核心工业园区建设成效明显。从财政体制、税收留成、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担保等方面重点扶持核心工业园区建设,江门高新区晋升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建设江沙先进制造业示范园区,园区产业招商取得重大突破。四是财政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力度持续加大。2011年市本级拨付科技资金11,151万元,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科技项目的投入,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五是拨付外经贸专项扶持资金800万元,推动外经贸战略性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建立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激励机制,积极扶持企业改制上市。六是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市本级拨付节能环保资金8,497万元,落实节能减排资金政策,加强西江、潭江流域保护,开展中小河流污染治理,提升大气、饮用水质量监测水平。
3、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使市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成功创建教育强市。市本级拨付教育资金33,431万元,巩固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农民工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二是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本级拨付医疗卫生资金16,523万元,重点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30元,加快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镇居民。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本级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9,692万元,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稳定增长。四是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市本级拨付住房保障资金8,160万元,加快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五是积极稳定物价,扶持平价商店,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低收入家庭物价补贴与价格指数联动机制,拨付低收入家庭临时物价补贴3,352万元。六是支持文化名市建设。市本级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4,350万元,构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机制和保障机制。推动成功举办侨乡旅游节、省第二届农运会、2011年中央电视台“江门月·中华情”中秋晚会,全方位展示和宣传江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提升了江门城市品位;投入1,836万元,新建城市规划展览馆、青少年科技馆以及升级改造市档案馆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七是大力改善公共交通,拨付公交优先发展资金5,000万元,落实市民乘车优惠补贴以及更新购置公交车补贴;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启动建设江顺大桥、江番高速公路,加快市区东华大桥、胜利大桥、广场环路连接线、轻轨站场、绿道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八是落实创文相关民生工程资金2,989万元,完善市区交通设施和加强交通整治,整改市政井盖、人行道及河堤护栏,整修社区街道道路以及城市亮化美化。
4、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市本级拨付农林水事务资金16,875万元。促进农业发展,继续落实种粮直补、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农业生产,扶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继续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和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新造耕地工作;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落实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推动农村改革与发展。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0,613万元,建设农村公路247.8公里;完成候车亭建设943个,实现通客车行政村有943个,达到安全通车条件的行政村100%实现通客车。
5、坚持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绩效预算改革试点,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切实做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有关衔接工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基本财力保障。推进“大部制”改革试点,依据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结合下放事权做好财政收支划转工作,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工作。加强财政监督,坚持联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三农”和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认真研究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及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本级预算编报工作,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清理各部门管理的基金(专项资金)历年结余,切实整合财政资源,统筹结余资金10,368万元,专项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切实做好应对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做好财力基数核定,及时拨付省税收返还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运作;积极研究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积极筹集资金落实十件民生实事,统筹资金确保东华大桥、胜利大桥等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同时,认真研究办理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切实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与代表们的沟通工作,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方面的工作,推动代表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区域财税收入增长乏力、后劲不足,收入征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和推进改革的刚性增支压力加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三是各部门编制预算的绩效观念待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仍需增强;四是财政管理体制需继续完善,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还有待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12年预算草案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真抓实干、建设幸福侨乡,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
(一)2012年我市财政形势。
综合看来,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持续影响下,预计2012年我市经济有望保持在平稳增长区间,财政收支形势将得益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而延续稳定态势,但同时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人民币汇率振动将对外贸依存度高的我市出口产生不利影响;随着2011年以来工业、投资、外贸出口、企业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的逐步回落,将明显影响相关主体税种收入的增长;持续的房地产调控和信贷紧缩政策对财税收入产生的冲击将继续显现。此外,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将一定程度影响财政增收。预计2012年财政收入保持较高增幅的难度很大,财政收入增长将基本与经济增长的速度相适应。支出方面,贯彻国家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等各项政策,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交通、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落实促进转型升级等各项战略部署,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收支压力较大。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必须有保有压、科学合理编制2012年预算。
(二)2012年全市一般预算草案。
编制2012年我市财政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真抓实干建设幸福侨乡”这一核心,坚持民生优先、生态优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运用财政手段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推动扩大内需;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均衡区域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保持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和较快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提供财力保障。
按照2012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2年代编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46,664万元,比2011年增收154,926万元,增长13%。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省税收返还款和上年结余,减除各项上解款后,预计全市可支配财力为1,560,283万元。按《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560,283万元。
(三)2012年市本级一般预算草案。
根据我市财政预算总体指导思想,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编制2012年市本级预算的原则是: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坚持应征尽收,加强收入征管;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转型升级;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三农”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支持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坚持深化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坚持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2012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76,865万元,比2011年完成数增加31,852万元,增长13%。加上预计省税收返还补助款和上年净结余、调入资金等,2012年预计总财力为361,272万元。
2、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根据上述收入及财力安排,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2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361,27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90,180万元,转移性支出71,092万元(包括上解支出24,053万元,对各市、区的固定专项补助支出26,117万元,对各市、区的一次性专项补助20,922万元)。
预算安排中法定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增长均可达到15%以上,其中教育、科技、社保、农业、水利、文化等投入均增长20%以上。重点支出及主要项目(含一次性补助下级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大核心工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部署,2012年安排产业发展、科学技术、外经贸等支出18,966万元。
一是坚持转型升级,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扶持LED产业发展,结合相关政策的调整完善,做好资金兑付工作。加强核心园区建设,加大对江门国家高新区的支持,安排扶持资金7,342万元;全力推进江沙先进制造业示范园区建设,落实贷款资金以及加大财政投入,培育市区新的增长极;加快产业转移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落实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安排省市共建产业基地工作经费35万元,推动绿色光源、轨道交通装备基地省市共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落实《江门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同时对总部在江门地区的世界500强企业重点扶持;统筹安排1,200万元,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整合历年结余资金819万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安排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12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向中小企业贷款。
二是支持扩大进出口贸易,加强产业招商。结合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外经贸专项扶持资金715万,支持外贸出口和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外经贸转型升级。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安排各部门产业招商经费及举办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江门名优工业产品展销会等展会经费1,500万元。
三是支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安排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资金6,918万元,其中:安排2,799万元推动企业加大支持科技重大项目和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科技项目,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物流信息技术改造、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等;安排其他科技专款3,122万元(含科学技术奖励经费180万元、科普经费225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502万元,珠中江通信、监测一体化等115万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排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第五批优秀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专项补贴、博士后建站科研经费426万元,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按可比口径计算,2012年科学技术投入比上年增长20.15%。
(2)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设教育强市。2012年安排教育投入31,481万元(另在基金预算安排教育专项资金13,558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49.10%。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630万元,用于免除全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课本费;逐步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专项补助280万元;安排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补助资金210万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机制,安排各类补助资金4,700万元,落实涉及中职、高中、高校家庭困难学生和复转退军人子女等免费和助学政策。加强校园和校车安全,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资金100万元,校车安全专项资金100万元,校舍安全维修专项补助30万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安排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贷款贴息和教学设备补助2,269万元,技师学院第二校区建设贷款贴息和教学设备补助1,057万元、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建设贷款本息和专项补助734万元,加快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加快高中教育发展,统筹安排高中阶段教育专项资金2,901万元,用于江门一中、培英中学等设施建设及还贷,加快高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中阶段学位,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安排发展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00万元,幼儿师范学校设施建设及教育专项补助896万元,启智学校教学楼修缮经费130万元。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安排五邑大学专项补助资金580万元,用于校舍维修、培养产业人才,重点实验室建设、人才引进等;安排江门电大教学设备购置补助12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落实教师待遇政策,安排教师继续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教研课程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经费70万元,创建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经费30万元,解决国有企业办职业学校、幼儿园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安排350万元。深化教育布局结构调整,预留教育布局调整资金7,597万元,用于滨江新区新学校建设。
二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网。2012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39,218万元(另在基金预算统筹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11,269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0.05%。加快建立“普惠型”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安排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3,992万元,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安排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007万元,加快解决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障问题。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电费、电视费补助等626万元,临时社会救济费80万元,困难家庭慰问经费11万元,孤残儿就医就读专项资金15万元,流浪未成年人和乞讨人员救助经费45万元,孤老工商业者临时生活补贴13万元。落实对离退休干部的待遇政策,安排市直转制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困难补助和职级补贴2,508万元,安排离退休人员慰问活动补助及交通补贴116万元,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给予市区80岁以上老人发放政府高龄津贴,安排资金556万元;支持发展老年人事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177万元;关心残疾人,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和残疾人设施建设经费73万元;推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安排义工服务和慈善活动经费113万元。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提高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水平,安排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标准和解决军队退役人员及失业随军家属生活待遇补助资金1,076万元,双拥保障金50万元。加强社区建设,安排社区居委会专项经费255万元,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经费300万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经费30万元。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完善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1,150万元、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免费培训补助240万元;加强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安排劳动监察信访和争议仲裁专项经费85万元。
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2年安排医疗卫生投入24,883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6.17%。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的要求,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993万元。大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市财政对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力度,安排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补助资金2,90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375万元,计划免疫预防疫苗接种经费85万元,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免费婚前孕前检查、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补助经费900万元,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水平,统筹资金2,707万元,支持市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基建贷款贴息和搬迁补助,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及修缮、科研等资金,提高医院建设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能力建设,安排“三品一械”、餐饮和药品监管专项经费500万元,各职能部门食品抽样检验和工作经费285万元。支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安排卫生监督执法经费115万元,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经费30万元,除“四害”专项经费8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物资储备经费100万元,市区病人欠费保障基金80万元。
四是落实国家人口计划生政策,提高人口素质。2012年计生投入3,204万元。主要包括:落实城乡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安排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市级补助1,732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191万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242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经费20万元;落实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安排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经费、综合治理、“两无”活动等专项经费439万元;安排计生服务中心还贷补助100万元。
五是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积极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2012年文化投入5,011万元(另在基金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616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51.2%。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粤剧团改制发展、创意产业园、影视文化基地建设等;安排侨乡动漫节经费60万元。支持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统筹资金安排创建“中国书法城”暨建设书画创作交流基地建设600万元、星光公园二期建设工程500万元、城市文化雕塑建设工程350万元、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展厅建设经费350万元等;安排旅游促销经费200万元,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星光公园文化单位等免费开放及正常运作专项经费765万元;安排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00元,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安排2131工程(农村放映电影)补助经费125万元,支持全市1045条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弘扬侨乡文化,安排文物征集经费100万元,重点文物养护和保护规划编制经费65万元;提高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安排第十四届省运会备战经费100万元、体育发展专项40万元。
六是改善公共交通,提升交通事业发展水平。安排市区公交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连同价格调节基金及其他资金市本级统筹安排3,150万元,另三区安排2,100万元,共5,250万元),支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更新购置公交车,加强公交站场建设,落实市民乘车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安排省返还替代性资金31,176万元,专项用于交通事业和公路养护。
(3)支持农村农业改革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2年安排农林水投入17,469万元(另在基金预算安排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3,534万元,水利专项资金5,891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3.16%。
一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收入。落实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安排能繁母猪饲养补贴1,408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保费配套资金248万元,提高农业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安排粮食风险基金2,121万元,落实对种粮农民的补贴,稳定粮食市场价格,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保障粮食供给安全。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转变。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30万元,第三届江门市农业博览会专项资金250万元,镇级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经费365万元,扶持农产品深加工专项资金80万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配套资金60万元,粮食创高创优和冬种示范补助资金30万元,农业创新中心综合示范基地建设及工作经费70万元,粤台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建设经费60万元。大力支持幸福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创建幸福新农村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村庄规划、农村改厕以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全市农村宜居建设;安排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安排农产品和食品检测设备及实验室建设经费5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经费130万元,扶持农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90万元。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安排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机械化、动物疫病防治,农村沼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村信息直通车等各项农业生产事业发展等专项资金862万元;安排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180万元,推进“农超对接”和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经费35万元。加大扶贫力度,安排对口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市级专项资金998万元,帮扶工作经费200万元。
二是加大水利建设投入,推进水利改革科学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市部署,充分发挥水利发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统筹安排资金13,032万元,按照可比口径,水利投入比2011年增长96%。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6,418万元,实施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等重点民生水利工程,以及集合江新联围除险加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各市区小型水利建设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建设等;安排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600万。继续推进天沙河高标准全面整治,安排2,150万元实施截污清淤、修筑亲水台、两岸景观美化绿化等建设;安排地方债券转贷天沙河整治项目还本付息资金3,073万元。
三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海洋渔业发展。安排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自然资源保护、渔政执法等专项资金735万元,标准化渔港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渔政执法和应急救援公务码头建设资金250万元,近海渔政船建造项目配套资金200万元,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民增收致富。
四是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抓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安排森林抚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专项资金364万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安排市属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补助资金94万元,水源地调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74万元。
五是加强公共气象服务,提高防灾能力。安排珠三角中小尺度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建设配套资金400万元,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和区域气象自动站维护经费50万元。
(4)支持节能减排,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设宜居城乡。2012年安排节能环保和城市绿化美化投入10,745万元。主要包括: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和水质、空气、土壤保护,安排环保治污工程专项资金2,0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400万元,污染物总量减排、固定废物、机动车尾气、供水水质监测经费336万元;城市维护和绿化养护专项资金6,210万元,创建宜居城乡专项资金193万元,市区LED路灯改造工程160万元,市区公园、广场设施维护经费176万元,城市生态园林规划经费50万元;安排深化创文工作经费250万元,巩固创文成果。
(5)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大社会建设力度。2012年安排公共服务管理投入123,514万元。加大公共管理和社会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安排公检法司等公共安全经费41,245万元,加强公安政法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监控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市场质量监管,安排工商市场监管、工商产品质量检验、商标品牌培育等经费148万元。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水平,安排实施技术战略、政府质量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经费263万元。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专项资金4,762万元。保障政权运转,安排市直党政机关运转必须的经费支出77,096万元,支持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6)建立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安排资金4,635万元,主要包括: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1,000万元,总预备费3,110万元,补充价格调节基金5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25万元,维稳准备金150万元。
(四)2012年市本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共16项,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方教育附加、港口建设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项目。
1、2012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市本级2012年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76,338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40,716万元增加135,622万元,增长56.34%;比2011年完成数248,620万元增加127,718万元,增长51.37%。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332,971万元(已减除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534万元、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6,00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178,982万元增加153,989万元,增长86.04%;比2011年完成数185,375万元增加147,596万元,增长79.62%。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计划16,00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和完成数22,000万元减少6,000万元,下降27.27%。该项基金收入是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计提,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土地储备方面。结合银行土地储备项目贷款20,000万元,预计2012年可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36,000万元。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计划3,534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318万元增加1,216万元,增长52.46%;比2011年完成数2,274万元增加1,260万元,增长55.4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其中70%地方留成,30%上缴省统一使用,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计划10,185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1,696万元减少11,511万元,下降53.06%;比2011年完成数21,936万元减少11,751万元,下降53.57%。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计划3,133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3,021万元增加112万元,增长3.71%;比2011年完成数3,519万元减少386万元,下降10.97%。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计划60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7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14.29%;比2011年完成数776万元减少176万元,下降22.68%。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计划36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706万元减少346万元,下降49.01%;比2011年完成数707万元减少347万元,下降49.08%。
(8)育林基金收入计划18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19万元减少39万元,下降17.81%;比2011年完成数293万元减少113万元,下降38.57%。
(9)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计划1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16万元减少6万元,下降37.50%;比2011年完成数11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9.09%。
(1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计划2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30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33.33%;与2011年完成数20万元持平。
(11)彩票公益金收入计划2,51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348万元增加162万元,增长6.90%;比2011年完成数2,519万元减少9万元,下降0.36%。
(12)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计划1,48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3,510万元减少2,030万元,下降57.83%;比2011年完成数3,503万元减少2,023万元,下降57.75%。
(1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计划1,50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000万元减少500万元,下降25.00%;比2011年完成数2,176万元减少676万元,下降31.07%。
(14)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计划3,50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3,100万元增加400万元,增长12.90%;比2011年完成数3,439万元增加61万元,增长1.77%。
(15)港口建设费收入计划35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70万元增加280万元,增长400.00%;比2011年完成数66万元增加284万元,增长430.30%。该项基金从2011年10月起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管理。
(1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入计划5万元,比2011年完成数6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16.67%。该项基金从2011年12月起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管理。
2、2012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基金收入须专款专用。因此,2012年基金预算收入376,338万元,拟全部安排支出,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40,716万元增加135,622万元,增长56.34%,比2011年完成数249,813万元增加126,525万元,增长50.65%。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32,971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178,982万元增加153,989万元,增长86.04%;比2011年完成数192,386万元增加140,585万元,增长73.07%。主要安排征地成本支出、拆迁补偿支出、上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教育资金、水利建设资金,以及用于城建项目及城建贷款还本付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廉租房建设等方面。其中: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为10,058万元(含上缴省45%部分4,526万元,地方留成部分5,523万元);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为10,058万元。上述计提水利、教育资金将按规定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水利建设等方面。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16,00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和完成数22,000万元减少6,000万元,下降27.27%。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前期土地开发支出。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3,534万元,比2011年预算2,318万元增加1,216万元,增长52.46%;比2011年完成950万元增加2,584万元,增长272.00%。主要是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0,185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1,696万元减少11,511万元,下降53.06%;比2011年完成数21,464万元减少11,511万元,下降52.55%。主要是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用于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规划专项经费、机关部队建设等项目。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3,133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3,021万元增加112万元,增加3.71%;比2011年完成数2,989万元增加144万元,增长4.82%。主要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和机关部队的建设项目。
(6)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60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7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14.29%;比2011年完成数586万元增加14万元,增长2.39%。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专项经费。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36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706万元减少346万元,下降49.01%;比2011年完成数600万元减少240万元,下降40.00%。主要用于水利建设及防汛抢险等支出。
(8)育林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8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19万元减少39万元,下降17.81%;比2011年完成数291万元减少111万元,下降38.14%。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林木良种推广等方面。
(9)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1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16万元减少6万元,下降37.50%;比2011年完成数8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25%。主要用于推广使用散装水泥。
(1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的支出2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30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33.33%;比2011年完成数15万元增加5万元,增长33.33%。主要用于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1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51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348万元增加162万元,增长6.90%;比2011年完成数2,760万元减少250万元,下降9.06%。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12)政府性住房基金安排的支出1,48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3,510万元减少2,030万元,下降57.83%;比2011年完成数2,576万元减少1,096万元,下降42.55%。主要用于市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
(1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2,000万元减少500万元,下降25.00%;比2011年完成数1,459万元增加41万元,增长2.81%。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经费。
(14)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3,50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3,100万元增加400万元,增长12.90%;比2011年完成数3,369万元增加131万元,增长3.89%。主要用于教育事业。
(15)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350万元,比2011年预算调整数70万元增加280万元,增长400%。主要用于港口管理经费。
(1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安排的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管理。
3、市本级2012年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城建借款还本付息资金安排情况。市本级2012年城建贷款还本付息需求75,848万元(其中还本57,896万元,付息17,952万元)。通过争取有关银行同意其中30,000万元延期,还需安排归还贷款本息为45,848万元。因此,2012年基金预算安排城建还本付息资金39,190万元,加上一般预算安排100万元以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558万元,共落实资金45,848万元,可保障2012年还本付息需要。
(2)重点城建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12年基金预算安排用于市区城建项目的资金为27,080万元,其中安排续建项目17,360万元,主要包括东华大桥3,000万元、胜利大桥9,974万元、市区绿道工程3,383万元;安排新建项目9,220万元,主要包括天沙河沿岸园林景观营造工程650万元、市区园林特色工程500万元、城市文化雕塑建设工程350万元、华博馆展厅350万元等,补助蓬江区建设丰乐山公园1,200万元,以及安排500万元及统筹其他资金投入星光公园二期和体育休闲公园建设;安排其他城市维护和配套资金4,143万元。此外,通过债券融资等渠道筹集资金,实施北环路改造、育德街扩建等工程。
(3)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排情况。2012年基金预算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830万元,其中: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5,000万元,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安排830万元。2012年市本级保障性住房支出需求27,951万元,包括:建设胜利新村540套公共租赁住房资金5,000万元;续建江海区下沙127套廉租房、977套公共租赁住房资金17,924万元;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待定)资金5,000万元,以及安排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支出27万元。对于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通过以下渠道筹集资金解决:一是2012年市本级基金预算安排5,830万元;二是上年廉租房结余资金1,723万元结转使用;三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000万元;四是争取债券转贷资金3,000万元;五是通过银行贷款解决14,398万元。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安排情况。根据目前参保情况测算,2012年市本级负担两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需求为6,172万元。2012年从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2,000万元,加上财政专户结余的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9,269万元,2012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可用资金为11,269万元,可满足2012年支出需求,并结合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提高参保率。
(五)201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1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由86个部门组成,列入部门预算的收支总计为506,883万元。
三、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按照市委的部署,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真抓实干建设幸福侨乡”这一核心,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支持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财政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财政收支管理,促进增收节支。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今后五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翻一番”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管理,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确保实现财政增长预期目标。坚持依法征收、应征尽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税制改革动向,积极主动应对;积极培植财源,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合理运用财政政策手段,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坚持量入为出,继续落实厉行节约措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等支出;集中财力确保重大民生政策资金的落实,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支出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发挥财政导向和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发挥财政在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职能作用,通过财政贴息、补贴、奖励、投资等多种政策手段的运用,切实把保增长和调结构、促转型结合起来。依托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推进“三边”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引进大项目,引导和促进企业调整结构和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和优化生态环境。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科技、金融等领域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力度扶持推进江门高新区、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翠山湖园区、恩平米仓园区)、江沙先进制造业示范园、省市共建轨道交通产业园等核心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形成一批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转移集群。支持扩大内需、促进进口和外贸转型升级,加大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
(三)坚持不懈抓好“三农”服务,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项财政政策,大力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贯彻落实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继续抓好种粮直补、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财政补贴政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扶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努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支持农产品物流和加工体系建设,拓展直销配送网络,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扶持发展农产品精细加工。推进新农村建设,支持名镇名村试点创建工作,抓好农村危旧房改造、环境整治、饮水安全、道路建设等。积极推进“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促进农村稳定。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根据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教育强市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力度,促进公共教育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和工作,加快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就业扶助,促进就业稳定增长,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加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快廉租房建设,积极发展公共租赁房,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积极稳定物价,继续对低收入家庭进行临时物价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支持文化名市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大农村文化建设投入,支持开发一批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建设的引导机制,深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试点,积极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提高服务社会能力。
(五)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切实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阳光财政建设。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试点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将加快支出进度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全面实施“镇财县管”和“村财镇代管”,规范镇(乡)财政收支和村级财务管理。严格财政监督,开展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联动检查,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要求,建立完善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和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财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建设幸福侨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