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0年1月25日在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江门市财政局局长 马跃敏
各位代表:
受江门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江门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经济财政的严峻形势,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紧密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三促进一保持”中心工作,贯彻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扩大公共投资,着力保障民生,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支出绩效,为我市应对危机、加快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下,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完成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2009年全市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据财政快报反映,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36,323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年度预算汇总数822,082万元的101.73%,超收14,241万元,比2008年收入完成数746,842万元增收89,481万元,增长11.98%。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07,027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917,422万元的120.67%,比2008年支出完成数925,977万元增支181,050万元,增长19.55%。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与一般预算支出以及上解支出等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09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0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4,799万元,为年度预算182,904万元的101.04%,超收1,895万元,按可比口径,比2008年收入完成数166,276万元增收18,523万元,增长11.14%。因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09年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33,768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11,163万元,转贷各市(区)使用22,605万元,相应调整市本级收支预算,已按规定报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2009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20,120万元,为年初预算165,667万元的132.87%,为调整后预算176,830万元的124.48%,按可比口径,比2008年完成数增支47,914万元,增长27.82%。具体收支项目完成情况,待省批复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超收收入1,895万元作为当年结余财力,转入2010年预算统筹使用。2009年市本级财政收支相抵,净结余2,300万元,全部转入2010年预算安排使用。
2009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收入征管力度,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减税减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遭遇多年未见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对财政运行态势高度关注,对确保全年收入增长目标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坚持全市一盘棋,积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和加大投资力度,实现整体财经形势逐步向好。各级财税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征管,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呈前低后升的态势,增长幅度自下半年以来逐月提高并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上,最终实现近七年来第六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我市财政收入质量与全省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全市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6.51%。
2、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加大节支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实现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党政机关出国(境)费用、办公经费“五个零增长”,制定《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措施和意见的通知》(江财预〔2009〕50号)印发到各部门落实执行,将有关压减支出要求落到实处。
3、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积极应对严峻经济形势。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三促进一保持”作为首要任务,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保增长。一是扩大公共投资,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市本级落实融资资金70.59亿元,加快滨江新区启动区、广珠轻轨、市区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填埋场等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争取落实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3768亿元,投入银洲湖堤围加固工程、广珠铁路、天沙河引水增流等项目建设。二是全力以赴参与省产业转移园扶持资金竞争性招标,我市成功获得省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5亿元,并及时拨付到开平园区、恩平园区。三是全市各级安排33个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5.13亿元,并加强有关项目投资预算执行、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等的督促检查,确保扩大内需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是认真落实“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拨付上级补贴资金3,900万元,确保国家惠农支农资金兑现。五是加大招商载体建设投入,统筹安排6,000万元用于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建设。六是努力稳定对外贸易,全市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七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帮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市本级整合各项扶持企业专项资金1.7亿元,鼓励市区加工制造企业增资扩产,举办首届进出口产品展销会、摩博会、传统家具精品鉴赏会等展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同时实行从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困难企业的地方税费,试行“零收费”等政策,以及安排专项补助资金4,500万元,落实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有关政策。八是安排重大项目跟踪经费565万元,保障各部门争取重大项目落户江门的工作经费,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4、加大对社会民生的投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调整支出结构,落实民生优先的要求,集中财力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市本级拨付29,264万元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努力解决“读书难”问题,支持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落实中小学教师“两相当”政策。二是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市本级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85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500万元、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体制补助215万元;同时,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市本级及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预案,紧急拨付防控工作经费243万元,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三是支持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本级拨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60万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补助等428万元、城乡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市级补助111万元。四是支持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拨付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市级专项资金200万元、促进就业市级专项资金950万元。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拨付宣传文化资金3,073万元;投入1,414万元,推动创建文明城市。
5、加大对农业投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2009年市本级拨付农林水资金8,534万元,其中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400万元,落实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推进珠中江饮水同网,安排规划编制评审经费50万元;做好农业补贴资金拨付工作,拨付农资综合直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3,484万元、种粮直补2,243万元。同时,全力做好防风抗灾资金保障工作,市本级及时拨付应急资金200万元,有力地确保了抗击“天鹅”、“巨爵”等台风及抗灾复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6、不断规范公共财政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部门预算与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全面推进财政支出管理电子平台建设,市直19个部门实施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试点;市直55个部门实施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产业引导作用;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非税收入稳定增长;试行绩效预算,促进绩效评价管理从事后评价向绩效预算编制的“上游”延伸;推进行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结合深化医疗卫生改革,配置政府资源,支持社区医院发展;加强财政监督,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支管理。
7、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根据中央提出对口援建汶川三年任务两年提前完成的要求,我市各级财政积极做好对口援建资金筹措落实和拨付管理工作。全市共筹措落实对口援建资金21,179万元,其中2009年提前预拨了2010年的对口援建资金3,019万元,为对口援建工作的整体提前提供保障。此外,市本级还安排对口援建工作经费500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市对口援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意见,提高民主理财水平。认真研究并采纳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对预算报告的审议意见,坚持把办好建议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2009年共承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5件。作为改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坚持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办理人大建议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制度,创新办理方式,把建议办理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结合起来,与推动财政发展结合起来,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努力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全部按要求完成了答复工作,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2009年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总体情况较好,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经济下行对财政的影响加大,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增多,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财政增支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二是缺乏重大项目带动,新增税源不足,主体税种税收增收乏力;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仍需继续优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仍需加强。这些困难和不足将继续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加强管理来逐步克服和解决。
二、2010年预算草案
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规划“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年。我市经济运行在经历困难阶段后逐步企稳回升,未来一段时期,全市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将不断巩固,但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面临极大挑战。收入方面,要继续落实一系列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费负担,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支出方面,要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节能减排等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环节的投入力度,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综合分析影响经济财政的各种因素,预计2010年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仍较大,收支紧张的矛盾依然突出,各级财政仍将面临较多困难。因此,要把抓好增收节支,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支出绩效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2010年全市一般预算草案
编制2010年我市财政预算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三促进一保持”中心工作,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卫生、社保、“三农”等重点支出投入,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201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0年代编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24,139万元,比2009年增收87,814万元,增长10.5%。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省税收返还款和上年结余,减除各项上解款后,预计全市可支配财力为972,337万元。按《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0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相应安排972,337万元。
(二)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草案
根据我市财政预算总体指导思想,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编制2010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一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实现收支平衡;二是积极稳妥,应征尽收,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三是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压缩一般性支出;四是促进发展,集中力量落实扩大内需政策,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五是改善民生,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是深化改革,科学理财,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公共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根据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堤围防护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09]133号)规定,各地征收的堤围防护费从2010年1月1日起要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因此,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支需反映市级堤围防护费收支。
根据上述口径变化,201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06,938万元,按同口径比2009年完成数增加19,664万元(即在2009年完成184,799万元的基础上,加上市本级当年的堤围防护费收入2,475万元,调整后的完成数为187,274万元),增长10.5%。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省税收返还补助款和上年净结余、调入资金等,2010年预计总财力为238,980万元。
2、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根据上述收入及财力安排,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238,980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88,694万元,转移性支出50,286万元(包括上解支出17,346万元,对市、区的固定专项补助支出24,680万元,返还两区共享税收入增量分成1,000万元,对各市、区的一次性专项补助支出7,260万元)。
2010年市本级安排的重点支出投入均增长10.5%以上,其中,教育、社会保障、科技、医疗、农业等投入增长15%以上。重点支出及主要项目(含一次性补助下级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和“三促进一保持”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为不断巩固我市经济逐步回升向好的基础,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有利时机,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本级通过整合财政资金,以及调整支出结构,共筹集资金16,320万元,加大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的支持力度,主要安排包括:
一是筹措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700万元,其中通过财政专户安排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等3,100万元,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吸引重大项目,推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安排粤台经贸交流会经费500万元,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扩大消费需求。同时,整合资金1,100万元,调整支出结构,继续落实兑现以商引商、鼓励市区加工制造企业发展、引进项目和增资扩产奖励、推动市区企业改制上市等扶持奖励政策。
二是安排高新区税收留成及贷款贴息资金4,046万元,支持高新区“二次创业”,促进核心工业园区发展壮大,争取成为国家级高新区。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力促外贸出口增长。安排2010年珠中江进出口名优商品展销会经费210万元,帮助外贸企业宣传出口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继续落实有关扶持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
四是促进自主创新,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安排科技资金6,564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366万元,专项投入6,198万元。主要包括:投入3,870万元推动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科技项目的投入,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物流信息技术改造、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等;安排其他科技专款2,178万元(含科学技术奖励经费130万元、科普经费182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852万元等);安排引进院士和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一次性奖励经费50万元,以及设立江门侨乡杰出人才奖专项资金30万元,高层次人才及海外留学人员自主创业资助资金50万元,推进人才强市。按可比口径计算,2010年科学技术投入6,564万元,比上年增长20.63%。
(2)将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稳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公共教育保障水平。安排资金29,757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17,449万元,专项投入12,308万元。主要包括: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着力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600万元,用于免除全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课本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安排奖学金和助学金850万元、困难学生伙食补助95万元,解决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生活困难问题。创建教育强市强区,安排创建教育强市强区专项奖励资金330万元,对下放两区中小学专项补助954万元、紫茶小学、范罗冈小学民办改公办专项补助1,431万元,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机构经费补助等专项经费267万元,校舍安全维修资金45万元。加快发展壮大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继续实施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生活费资助,安排补助资金1,600万元;安排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和贷款贴息1,958万元、专项补助30万元,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舍建设补助302万元,江门市高级技工学校校舍建设和第二校区贷款本息专项补助348万元,市理工职业学校实训室建设补助60万元,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楼建设补助335万元、教育专项补助251万元和教学专项补助40万元,中专(职)院校教学设备购置补助430万元。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安排江门一中新校建设和还本付息专项补助1,300万元,示范性高中专项补助25万元,培英高级中学新疆班专项补助311万元,复转退军人子女读高中(中职)补助55万元。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安排五邑大学教学设备购置补助150万元和五邑大学伟伦科技大楼建设贷款贴息176万元,江门电大教学设备购置补助40万元,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按可比口径计算,2010年教育投入29,757万元,比上年增长17.63%。
二是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11,710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6,905万元,专项投入4,805万元。主要包括:支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力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安排市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953万元,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600万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新增安排公共卫生改革专项资金500万元;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安排引导资金80万;保障农村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建设,安排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建设补助200万元,改善农村基层医疗条件。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配套资金120万元、社区送医送药经费20万元,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补助100万元,精神病防治专项补助及精神病流浪汉收治经费补助20万元,支持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扶持中医名市发展战略,安排中医名医名室专项资金20万元,中医药人才临床培训基地建设补助100万元,中医药人才临床培训基地建设贴息资金94万元,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名医名室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保障,安排免费婚检、孕前检查经费100万元,推进市区全面开展免费婚检服务;安排第一、二类疫苗接种经费130万元,甲型H1N1流感监测及防控经费20万元;安排皮肤病防治和项目经费60万元,市疾控中心基建贷款贴息78万元,艾滋病专项防治经费130万元;落实人大建议,安排市区病人欠费保障基金80万元;安排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等监督检测经费235万元,公共卫生应急经费80万元,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经费5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0年医疗卫生投入11,730万元,比上年增长15.61%。
三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资金24,301万元,其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6,575万元,正常事业费2,887万元,专项资金4,839万元(另在基金预算统筹安排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7,673万元)。主要包括:促进就业再就业,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1,150万元,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公共服务,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扶持政策,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等各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以及安排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免费培训补助150万元。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60万元,低保人员医疗救助50万元,特别病种医疗救助20万元;低收入家庭慰问经费50万元,孤残儿就医就读专项资金15万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设备购置5万元,临时社会救济80万元,救灾物资购置10万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补助10万元,孤老工商业者临时生活补贴11万元。落实对离退休干部的待遇政策,安排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统筹金补助、困难企业退休干部职级补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2,260万元,安排离退休人员慰问活动补助及交通补贴91万元。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安排老年人乘车优惠政府补贴补助150万元,购买老年人乘车保险5万元;安排老年人社团活动专项经费10万元,老年事业发展资金32万元;单亲家庭危房改造补助8万元,慈善公益活动经费50万元,双拥基金30万元,社会保障补助预备费等77万元等。促进社区建设,安排社区居委会专项经费165万元,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经费15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0年社会保障投入24,301万元,比上年增长23.7%。
四是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高人口素质。安排资金1,369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849万元(含市直计划生育奖励经费),专项资金520万元。主要包括:安排出生缺陷干预经费10万元,免费婚检宣传经费5万元,开展创“无多孩出生,无计划外怀孕”活动经费5万元,关爱女孩行动经费5万元,“婚育新风进万家”服务活动经费5万元,“春风送温暖”活动经费3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150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父母“即扎即奖”经费98万元;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30万元,表彰先进镇(街)和无政策外多孩出生镇(街)经费90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经费22万元,示范服务所补贴10万元,补助各市区流动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经费10万元,人口计生工作质量奖励经费30万元,避孕药具宣传和推广费3万元,补助恩平计生经费30万元,人口计生挂钩帮扶经费5万元,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经费10万元。
五是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安排资金3,473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1,901万元,专项投入1,572万元(另在基金预算——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宣传文化项目资金以及创建文明城市项目资金1,725万元)。主要包括: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37元,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安排图书馆购书经费60万元,常安路少儿图书分馆经费20万元,美术馆收藏、展览经费30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15万元、申报国家二级博物馆工作经费5万元;推进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发展,安排农家书屋经费10万元,农村电影放映经费100万元,支持全市1045条行政村每月放映1部电影;弘扬侨乡文化,安排陈白沙纪念馆运作经费补助30万元,五邑华侨博物馆运作经费补助40万元,王少陵作品捐赠承接经费15万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江门知名度,安排举办华人嘉年华经费50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130万元;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四馆美化经费10万元;支持文物保护,安排华博布展文物复制维护费70万元,全国文物普查经费20万元,文物修复经费5万元;加强体育事业建设,安排参加第十三届省运会经费21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0年文化事业投入3,473万元,比上年增长33.09%。
六是建立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安排资金3,118万元,主要包括: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1,000万元,总预备费1,900万元,自然灾害救济50万元,禽畜扑杀应急基金25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43万元,维稳准备金100万元。
(3)大力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安排资金13,692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3,088万元,堤围防护费专项支出1,974万元,专项投入8,630万元(另在基金预算——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中安排农业项目1,00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防汛抢险专项资金350万元)。主要包括:支持新农村建设,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1,455万元,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沼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村庄规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各项农业生产事业发展;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150万元,扶持农产品深加工专项资金80万元,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征地补偿资金60万元,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举办2010年农业招商博览会经费200万元,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安排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播发系统经费20万元,人工增雨作业经费40万元,江门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75万元,提高防灾能力。支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安排粮食储备费用补贴、种粮直接补贴配套资金2,490万元。增加农民收入,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补贴700万元,农村信息直通车维护经费10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安排对口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市级专项资金900万元,智力扶贫100万元,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支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市人大“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议案项目建设资金219万元,省人大议案工程配套资金300万元,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费200万元,台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大隆洞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经费200万元,水资源公报、水利科技培训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经费等45万元,农场饮水困难遗留问题工程专项补助等73万元。支持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安排农村党员干部远程现代化教育工程及工作经费145万元,“12316”三农服务热线经费12万元。推进海洋渔业发展,安排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发展、自然资源保护等专项资金550万元。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力度,安排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市属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经费94万元,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5万元,森林扑火机具及通信设备经费15万元,森林消防扑救应急资金33万元,生态公益林管护、防护林工程、森林病虫害防治等专项资金119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0年农业投入13,692万元,比上年增长17.93%。
(4)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投入。安排资金8,263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674万元,专项投入7,589万元。主要包括:环保治污工程专项资金1,900万元,“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大气环境质量连续自动监测运行经费16万元,城市维护和绿化养护专项资金5,417万元,西江干流江门市区段水环境保护与沿岸开发利用(重点岸线开发利用)研究经费30万元,天沙河引水增流等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利息196万元。
(5)维持政权运转,建设服务型政府。安排市直党政机关、公检法司部门运转经费89,364万元,保障政权机关运转必须的经费支出,支持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6)安排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697万元。根据中央有关“三年任务两年完成”要求和省对口援建工作任务的安排,为配合对口援建工作提前完成,我市对口援建资金已于2009年全部预拨,2010年需安排列支。
(三)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0年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的项目共13个,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等项目。
1、市本级基金收入安排
2010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97,706万元,按可比口径,比2009年预算数60,033万元增加137,673万元,增长229.33%,比2009年完成数201,284万元减少3,578万元,下降1.78%。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计划168,710万元(已减除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030万元、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3,00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42,226万元增加126,484 万元,增长299.54%,比2009年完成数162,702万元增加6,008 万元,增长3.69%。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计划13,00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5,000万元增加8,000 万元,增长160%,比2009年完成数15,000万元减少2,000万元,下降13.3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的有关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计划2,03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1,942万元增加88 万元,增长4.53%,比2009年完成数2,055万元减少25万元,下降1.22%。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4]186号)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计划5,820万元,按可比口径,与2009年预算数5,820万元持平,比2009年完成数16,225万元减少10,405万元,下降64.13%。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计划2,50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2,700万元减少200万元,下降7.41%,比2009年完成数2,369万元增加131万元,增长5.53%。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计划50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480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4.17%,比2009年完成数536万元减少36万元,下降6.72%。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计划35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380万元减少30 万元,下降7.89%,比2009年完成数532万元减少182万元,下降34.21%。该基金是按照一定比率从征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计提的专项基金。
(8)育林基金收入计划160万元,与2009年预算数持平,比2009年完成数212万元减少52万元,下降24.53%。该基金是按照一定比率从木材、竹材销售收入计提的专项基金。
(9)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计划25万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林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财综[2003]18号)的规定征收。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计划16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15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6.67%,与2009年完成数16万元持平。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计划3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25万元增加5 万元,增长20.00%,比2009年完成数32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6.25%。
(12)彩票公益金收入计划1,565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1,285万元增加280万元,增长21.79%,比2009年完成数1,605万元减少40万元,下降2.49%。
(13)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3,000万元。该基金是按照一定比例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专项基金,2010年按规定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统计范围。
2、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基金收入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上述基金预算收入197,706万元,拟全部用于安排支出,按可比口径,比2009年预算数60,033万元增加137,673万元,增长229.33%;比2009年完成数157,584万元增加40,122万元,增长25.46%。
(1)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168,71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42,226万元增加126,484万元,增长299.54%;比2009年完成数128,488万元增加40,222万元,增长31.30%。主要安排征地成本支出、拆迁补偿支出、上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及用于城建项目及城建贷款还本付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廉租房建设等方面。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支出13,00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5,000万元增加8,000万元,增长160%;比2009年完成数14,224万元减少1,244万元,下降8.73%。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前期土地开发支出。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2,03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1,942万元增加88万元,增长4.53%;比2009年完成数2,404万元减少374万元,下降15.56%。主要是用于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5,820万元,按可比口径,与2009年预算数5,820万元持平,比2009年完成数7,669减少1,849万元,下降24.11%。主要是用于市区城市建设项目。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支出2,50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2,700万元减少200万元,下降7.41%;比2009年完成数2,700万元减少200万元,下降7.41%。主要是用于市区城市建设项目。
(6)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支出50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480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4.17%;比2009年完成数492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1.63%。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专项经费。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安排支出35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380万元减少30万元,下降7.89%;比2009年完成数412万元减少62万元,下降15.05%。主要用于我市水利建设及防汛抢险等支出。
(8)育林基金收入安排支出160万元,与2009年预算数和完成数16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林木良种推广等方面。
(9)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支出25万元。
(1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安排支出16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15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6.67%;比2009年完成数15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6.67%。主要用于推广使用散装水泥。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支出30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25万元增加5万元,增长20.00%;比2009年完成数22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36.36%。主要用于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12)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1,565万元。比2009年预算数1,285万元增加280万元,增长21.79%;比2009年完成数978万元增加587万元,增长60.02%。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13)政府性住房基金安排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廉租住房建设。
基金预算安排的城建项目支出11,620万元,结合以前年度的基金预算超收安排和银行贷款,确保市本级重点城建项目支出的资金落实,其中:东华大桥总投资约20,000万元,市财政已安排4,400万元,其余将根据工程进度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胜利大桥和胜利南路拆迁和建设总投资约57,000万元,市财政已安排12,150万元,其余将根据工程进度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天沙河引水增流工程总投资约15,000万元,已争取中央代发地方债券转贷资金10,000万元,其余通过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新市民广场总投资约33,800万元,市财政已安排8,000万元,其余将根据工程进度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
(四)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由85个部门组成,列入部门预算的支出总计为370,29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24,175万元。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2010年,我市财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三促进一保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下大力气培育财源,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切实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增强全局观念,千方百计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在组织收入方面,要强化收入运行监测和分析,加强部门协调,在坚持依法征收、应征尽收的前提下,提高征管效能,挖掘增收潜力,同时保证不收“过头税”,确保全市和市本级收入任务的完成。在节约开支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压一般、保重点”,大力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确保实现“五个零增长”,倡导勤俭办事,节约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
(二)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切实落实好“三促进一保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继续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出台的政策措施,兑现各项扶持企业的奖励政策,鼓励市区加工制造企业增资扩产,扶优做强一批企业,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二是认真落实国家重点民生政策和结构性减免税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刺激投资与消费,落实市委、市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鼓励企业扩大内销,促进社会投资增长。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财政资源,进一步支持扩内需保增长,着力加快发挥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融资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充分发挥产业转移专项扶持资金效益,推动开平、恩平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五是继续跟进落实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加强组织宣传,严格执行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国家惠农支农资金兑现。六是切实落实兑现招商引资、以商引商的奖励政策措施,加快招商载体建设和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对高新区引进LED生产设备补贴、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统筹解决建设资金,努力培育财税源,增强财政增长后劲。
(三)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城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文化等体系,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一是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继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二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两相当”和绩效工资政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三是建立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推行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努力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四是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从增加投入、调整支出结构等方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五是继续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政策,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六是推进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落实资金保障,支持创建文明城市。
(四)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事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全面推进市直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公务卡结算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推进市直单位收支彻底脱钩试点工作。三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积极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深化“镇财县管”和“村财镇代管”,规范镇(乡)财政收支和村级财务管理,着力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四是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分阶段稳步推进,统筹兼顾,重点突破,逐步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让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市广大人民;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构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全市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财政规范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加大对积极财政政策资金使用监管力度,重点组织对市级预算公共投资项目、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资金分配、拨付、监督问效等各项职能,落实市直部门全面纳入人大实时在线监督。三是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扩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试点范围,推进绩效预算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建立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五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为财政改革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