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广东省江门监狱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广东省江门监狱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东省江门监狱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江门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主要职能是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根据教育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监狱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相关保密规定,监狱编制人员等数据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基建管理,夯实监狱发展根基。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智能应用水平。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做好基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合理使用。
(六)继续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和控制工作,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29150.74万元,比上年增加4450.24万元,增长18.02%,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及相应增加了养老、医疗、公积金等预算;二是提高罪犯经费拨款标准;三是践行司法部治本安全观,加大狱政设施建设力度和罪犯改造经费的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63.74万元,占66.77%,比上年增加3606.58万元,增长22.74%,一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调资;二是增加监狱污水处理、监狱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项目拨款;三是2018年我监狱警察的医疗保险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其他收入8086.8万元,占27.74%,比上年增加2204.77万元,增长37.48%,主要是增加了对罪犯多功能用房、罪犯心理矫治室及罪犯家属会见楼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投入;上年结转结余1600.2万元,占5.49%,比上年减少1361.12万元,减少45.96%,主要是加快工程进度,基建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29150.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150.74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4450.24万元,增长18.02%,增加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二是增加罪犯多功能用房、罪犯心理矫治室及罪犯家属会见楼信息化系统建设、监狱生活污水处理、监狱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支出。包括:公共安全(类)支出23544.82万元,占80.77%,比上年增加3472.47万元,增长17.3%,主要是加大狱政设施建设力度和罪犯改造经费的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4.04万元,占11.10%,比上年增加896.26万元,增长38.34%,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养老和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87.49万元,占4.07%,比上年增加39.79万元,增长3.47%,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1184.39万元,占4.06%。,比上年增加41.72万元,增长3.65%,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9463.7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8567.04万元,比上年增加2818.17万元,增长17.89%,增加原因是:(1)人员增加及政策性调资及相应增加机关养老、职业年金、公积金等支出;(2)增加罪犯经费拨款;(3)2018年我监狱警察医疗保险930.09万元纳入财政公共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96.7万元,比上年增加788.4万元,增长727.98%,增加原因是增加了监狱道路设施、监狱生活污水处理及监狱安全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主要支出项目有(1)维修原273省道江门监狱段项目支出485万元;(2)监狱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出221.7万元;(3)江门监狱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支出150万元;(4)警示教育专项费用15万元;(5)罪犯调遣专项费用2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广东省江门监狱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车船税及路桥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47.7万元,比上年增加80.68万元,增长14.23%,增加原因是:(一)人员增加,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及福利费支出增加;(二)公务用车租赁费68.3万元由项目支出类别调整至日常公用支出类别。其中:福利费22.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3.8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1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3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以上数据未包含罪犯生活物资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更新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1473.2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8.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