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江门市文联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文联是主管(联系、协调)全市文艺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2)、指导各协会开展创作、研讨活动,开展多种文艺评奖、表彰、纪念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有重点地组织创作、展出、演出、力求出精品、出人才。
(3)、加强各协会对文艺家的指导、联络、服务,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反映他们的情况和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家的权益,使文联和各协会成为文艺家之家。
(4)、加强同全国、全省文艺家协会和其他行业文联的业务交流与协作,加强同台港澳及海外文艺界人士和文学艺术团体的联系,增进友谊,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5)、管理文艺家协会和江门书法院。
(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文联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江门书法院。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科室1个,是:办公室。
江门市文联编制5人,实有5人,离退休8人,其他人员2人(含机关雇员2人)。下属事业单位江门书法院编制6人,实有6人,离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抓人才队伍的建设。重点推进各艺术门类策划人才、创作人才、表演人才、经营人才的培养。
(2)抓文艺作品的创作。重点围绕五邑天地、华侨文化抓精品、抓亮点。
(3)抓文艺平台的建设,为广大的文艺家提供更多更好的展示平台。
(4)抓文艺品牌的打造。
(5)抓文艺服务大局、服务人民。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567.85万元,比上年增加28.47万元,增加原因是:受政策性调整影响,人员经费中的人员工资、奖励金、绩效奖金和住房改革补贴都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8.48万元,占93.07%;事业收入39.37万元,占6.93%。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567.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7.8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8.47万元,增加原因是:受政策性调整影响,人员经费中的人员工资、奖励金、绩效奖金和住房改革补贴都有所增加。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7.19万元,占85.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49万元,占9.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09万元,占2.83%;住房保障(类)支出10.08万元,占1.77%。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528.4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19.68万元,比上年增加 18.94 万元,增加原因是:受政策性调整影响,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308.80万元,比上年增加9.5万元,增加原因是:一是我市各文艺家协会日常工作协调经费——五邑炎黄文化研究会协调经费,财政增拨10万元;二是按照“增一减一”的原则,2018年市文联的一些项目有所调整,故减拨了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创作与保护专项资金22万元、文化交流与合作专项资金98.8万元、我市各文艺家协会日常工作协调经费140万元、专项业务支出4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中含其他支出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把我市各文艺家协会日常工作协调经费——五邑炎黄文化研究会协调经费归类到“其他支出”项目中去。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江门市文联(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9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包括市文联3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主要包括市文联0.41万元,江门书法院0.56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9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32万元,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原因是:随着物价上涨,开展业务成本随之上涨 。其中:办公费0.85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0.4万元,会议费0.3万元,福利费0.39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工会经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5.28万元,接待费0.11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16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4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10日(最新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8.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