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总工会是主管全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最大限度地把江门市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调动好和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会为职工群众和基层的服务能力与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市总工会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为江门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会科室有7个,分别是:办公室、保障工作部、基层建设部、经济工作部、宣传教育部、经审办、财务部。
江门市总工会共有编制 23 人,(其中:单列编制1人),在编在职实有20人(含原管理方式雇员1人),其他人员2人(含机关雇员2人)。
下属事业单位有编制5人,实有5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做好职工维权和帮扶工作;提升职工科学文化和技术技能水平;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表彰先进劳模和集体,开展劳模工作室创建,建立劳模疗休养制度;加强先进劳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推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和职工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运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职工和基层服务;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059.01万元,比上年增加86.35万元,增长8.88%,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9.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059.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059.01万元,占100 %,比上年增加86.35万元,增长8.88%,增加原因是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9.56万元,占67.95%,比上年增加63.85万元,增长9.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94万元,占20.67%,比上年增加18.96万元,增长9.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32万元,占6.92%,比上年增加2.25万元,增长3.17%;住房保障(类)支出47.2万元,占4.46%,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2.83%。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 1059.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56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2.28万元和公用支出24.08万元)772.65 万元,比上年增加23.23万元,增长3.10%,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286.36万元,比上年增加63.12万元,增长28.27%,增加原因是:新增了专项业务支出-提高产业工人整体整体素质和维权建设项目资金100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专项业务支出-专项会议费(2018年庆五一暨市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表彰大会)8.35万元;工人文化宫人员经费补助专项支出166.37万元;市直离退休劳动荣誉津贴11.64万元;专项业务支出-提高产业工人整体素质和维权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江门市总工会(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包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6万元,保险服务0.4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4.08万元,比上年减少3.68万元,降低13.26%,减少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65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福利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1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最新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3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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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门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