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是市政府下属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政府本级财政直接投资的非经营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含公路、水利、园林和维修类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不含建设规模300万元以下和维修类工程项目)以及市政府决定需实施代建的其他工程项目的集中代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中心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中心本级预算。
(二)本中心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中心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前期策划科、工程建设科、招标合同科。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参公事业编制24人,经批准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52人,实有89人(包括离退休2人,合同制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我中心2018年主要开展工作是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和规模优势,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提升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水平,推进阳光代建事业发展,建设市民满意的工程项目,积极推动“三个千亿计划”落地,为江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贡献。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2,507.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22.04万元,增长率为68.81%,增加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基金预算收入850万元(用于城建项目汴溪桥工程的支出);2、经批准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3、政策性调整追加经常性收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7.37万元,占23.43%;基金预算收入850万元,占33.90%;专款专用资金1,070万元,占42.67%。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2,507.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07.37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022.04万元,增长率为68.81%,增加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基金预算收入850万元(用于城建项目汴溪桥工程的支出);2、经批准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3、政策性调整增加经常性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5万元,占3.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53万元,占1.62%;城乡社区(类)支出2,344.99万元,占93.52%;住房保障(类)支出41.35万元,占1.65%。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437.3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587.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4.44万元,增长率为21.63%,增加原因是:1、增加2名在编人员;2、政策性调整增加经常性支出。
基金预算支出为850万元,比上年增加850万元,增长率为100%,增加原因是:城建项目工程费用的支付,主要支出城建项目有汴溪桥工程。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其他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包括通讯应急用车的加油费、维修(护)费、车辆保险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主要包括中心与服务单位、施工单位与协调工作上的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0.95万元,比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率为4%,增长原因是:新增2名在编人员的其他交通费用及福利费。其中:办公费21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0.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4.8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在江门大道辅道建设管理专项支出、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工资专项支出、专项业务支出及城建项目支出等四个方面已实现覆盖,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