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门市市委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办公室是协助市委领导处理市委日常工作的机构,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15〕1号)规定,市委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工作。
(2)围绕市委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综合、方案拟定、部门协调、督促检查、催办查办等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实施决策服务。
(3)负责市委工作报告、市委和市委办公室文件、会议材料、向上级党委的报告、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草拟工作。
(4)办理各级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报送市委的请示、报告和函件;负责市委日常公文的草拟、校核和印发;负责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工作,负责各市、区党委或党委办公室和市委各部委办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做好上级及本级党委文件的收发、送阅、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印章的管理、使用。负责市委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市委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协助市委领导同志处置紧急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协调市党政领导值班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市党委系统的值班工作;办理各市(区)党委和市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的请示件和报备件。
(6)负责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省委、市委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要害部门的核心文电、信件的传递;负责密码保密。
(7)负责对全市党委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编印《市委大事记》《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江办通报》《江门信息》《工作研究》《督查通报》《督查专报》《值班综报》《值班专报》《值班通讯》;负责联系、协调本级新闻单位,报道市内重大新闻。
(9)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市信访局,代管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
(10)完成市委领导和省委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代管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本局办科室9个,分别是:会务科、文电法规科、综合科、调研科、信息新闻室、市委督查室、人事教育科、市委值班室、市密码管理局,代管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
市委办共有编制52人,实有人数76人(属市委单列编制6人,纪检组4人,离退休18人,雇员6人)。
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共有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含离退休0人,雇员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当前,市委办“三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总目标,强素质、争一流、树形象、做表率,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实干担当,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三服务水平”,努力为江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办公室工作,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二是立足大局主动谋划,协助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三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当好参谋、抓好协调、搞好服务上继续努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有力有序运转。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2371.70万元,比上年增加896.79万元,增长60.80%,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及零基预算方法,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人员的变动安排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0.94万元,占87.32%;上年结转结余300.76万元,占12.68%。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2371.7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71.70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896.79万元,增长60.8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的变动、待遇的调整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二是按市委要求开展专项工作的需要安排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7.33万元,占80.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77万元,占10.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2.42万元,占4.74%;住房保障(类)支出103.19万元,占4.35%。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070.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509.32万元,比上年增加265.10万元,增长21.31%,增加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待遇的调整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561.62万元,比上年增加357.22万元,增长174.77%,增加原因是按市委要求开展专项工作的需要安排支出。主要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室事务、督查督办、应急值守、大宗文件的编印等的开支,包括专项业务支出116.79万元、应急值守专项经费48.18万元、市委专项工作经费42.35万元等。
其他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江门市委办公室(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68.8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5万元,减少原因是减少的通讯用摩托车的维护费用未纳入预算。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153.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计划的工作任务进行预估,略有增长。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5.63万元,比上年增加5.79万元,增长4.14%,增长原因是是其他交通费用按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其中:办公费39.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15万元,福利费2.1万元,日常维修费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定向化保障用车1辆,政务接待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1台,包括吉普车、粉碎打包机、网络设施等,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是按市财政的要求进行申报及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29万元,分别是全市性会议经费6万元,专项培训经费20万元,老干部专项经费6.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80.0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