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职能:
(一)开展救援、备灾救灾工作: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每当灾情发生,发出紧急呼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募捐;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备灾救灾网络,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
(二)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做好日常救助工作,关注帮扶弱势群体。
(四)开展 “三献”等工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协助政府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
(五)红十字宣传工作: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等红十字知识。
(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组织对青少年进行卫生救护知识教育,开展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成立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组织,吸收自愿为红十字事业工作的人员为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组织其参加人道主义救助活动。
(八)交流合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九)完成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会机关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江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会科室1个,办公室(加挂业务部牌子,正科级)。
江门市红十字会编制6人,雇员编制3人,实有9人,离退休2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4人,实有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召开市红十字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全面总结过去五年工作,制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纲要,选举产生新一届红十字会理事会,带领推动红十字事业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大力宣传推广生命安全体验馆。以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及志愿者人群为切入点,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推广移动生命安全体验馆,通过举办游戏大赛,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吸引更多群众学习体验,提高知识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越来越多的群众受益。同时,以实体生命体验馆为依托,以中小学生及志愿者人群为突破点,线上线下共同发力,传播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抓好抓实博爱家园项目。将博爱家园项目与市政府 “邑家园”建设要求结合起来,主动对接,统筹推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按照《江门市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各市区博爱家园备选点进行筛选,做实做细项目选点、项目论证、建设指导等工作,全面启动各市区项目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服务就在“家门口”,将博爱家园变成群众的乐园,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
(四)开展以实战为主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活动。为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高群众的科学识险、合理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拟开展大型应急演练活动。主要是通过情景构建、高科技特效、逼真突发等手段,进行实战“双盲”演练、“桌面”推演,身临其境体验学习和操作,提升应急避险能力。
(五)建立志愿者驿站。根据邓市长调研要求, 在红十字相关工作点,如生命安全体验馆建立志愿者驿站,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志愿服务,拓展红十字工作。
(六)健全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救护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和管理,重点做好师资登记造册,复训提高等。在开展“急救进社区”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应急培训进学校工作,以江海区为示范点,实现救护培训从娃娃抓起。通过学生带动家庭,让更多群众了解和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学习自救和互救,减少生命财产的损失。积极开展水上救援技能培训班,发掘具有较高水救能力的志愿者,组建水上救援队。
(七)千方百计做好传播工作。学习宣传新修订《红十字会法》、《慈善法》,充分用好主流媒体(平面媒体)、用活微信、网站等新媒体,针对特定人群(如学生、社区居民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人道善举和正面典型,积极传播正能量。
(八)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针对档案工作薄弱环节,以档案数字化、信息化为重点,切实推进我会的档案管理上水平、上档次。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330.45万元,比上年增加46.12万元,增长16.22%,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变动调整。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5.57万元,占98.52%;专款专用资金收入4.88万元,占1.48%。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30.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0.4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46.12万元,增长16.22%,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变动调整。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83万元,占90.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54万元,占5.01%;住房保障(类)支出15.08万元,占4.56%。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325.5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05.92万元,比上年增加41.12万元,增长24.9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变动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124.53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相应经费。主要支出项目有
1、开展红十字业务活动经费17.05万元;
2、推动捐献工作经费9.50万元;
3、应急救护活动经费20万元;
4、生命安全体验馆运营经费7万元;
5、专项业务支出40.58万元;
6、组织管理红十字志愿者经费1.5万元;
7、救灾物资储运分发工作经费28.9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江门市红十字会(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主要包括接待各级单位业务交流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3.36%,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厉行节约,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49.02%,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34万元,比2016年增加0.81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0.5万元,邮电费1.2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5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用作备灾救灾和物资运输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