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致公党江门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致公党江门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致公党江门市委员会主要职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机构设置是按照三定方案确定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没有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下属行政事业单位。
(二)下设办公室。
中国致公党江门市委员会共有编制4人,实有人数3人,离退休5 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 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参政党的协调作用,为构建和谐幸福江门贡献力量。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160.33万元,比上年增加2.03万元,增加了1.2%。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调整。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0.3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60.33万元,比上年增加2.03万元,增加了1.2%。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调整。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86.11万元,占支出预算53.7%;日常公用支出预算9.51万元,占支出预算5.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8.02万元,占支出预算17.48%;项目支出预算36.7万元,占支出预算22.89%。
2.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160.33万元。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86.11万元,占支出预算53.7%;日常公用支出预算9.51万元,占支出预算5.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8.02万元,占支出预算17.48%;项目支出预算36.7万元,占支出预算22.89%。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致公党市委会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出行租赁经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到我市考察调研市直机关党建工作。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没购置车辆 。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4 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用车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减少原因:根据中央规定,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租车费用从2017年起列“30239其他交通费用”,不列入“30231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最新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已实现全覆盖的,填报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33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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