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审计局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审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等。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局科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审理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和绩效审计科。
江门市审计局编制42人(另外1人为军转行政编制,实行单列管理),实有55人(含政府雇员4人),离退休17人。无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江门市审计局将紧紧围绕市的中心工作,开展审计制度改革,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和改进新常态下的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持续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轮审制度,推进镇(街)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全面深化财政全口径审计,对4个部门实施预算审计,对政府还贷等专项资金实施监督,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激活沉淀资金,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强民生审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实施审计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地。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1,238.87万元,比上年增加96.50万元,增长8.45%,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增人增资的收入。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3.87万元,占97.98%;上年结转结余25.00万元,占2.02%。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238.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38.87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96.50万元,增长8.45%,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增人增资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3.49万元,占75.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14万元,占12.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95万元,占6.78%;住房保障(类)支出64.29万元,占5.19%。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共1,213.87万元(无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39.22万元,增长12.95%。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008.0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28.88万元,增长14.66%,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引起增人增资的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205.7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34万元,增长5.29%,主要支出项目有:
1、重大工程审计项目专项支出45万元;
2、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23.75万元;
3、2017年县委书记和县长异地审计经费25.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5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引起增人增资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江门市审计局(无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主要包括接待各级单位业务交流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0万元,减少41.1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0万元,减少原因: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租车费用4.20万元从2017年起列“30239其他交通费用”,不列入“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4.37万元,比2016年增加3.87万元,增长4.10%,增长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其中:办公费11.00万元,印刷费0.3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福利费1.74万元,日常维修费4.0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4.5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8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月31日(最新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绩效目标申报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