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政研室主要职能
市委政研室成立于1983年,是市委直接领导下为市委决策服务、从事综合性研究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市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对有关政策问题,重点是对工业、农业和农村工作、商贸、对外经贸、财政金融、科技、城市建设、教育、文化等方面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
2.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起草或修改市委有关重要文件、文稿等。
3.组织协同各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开展重点课题的调研活动。
4.检查、跟踪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向市委反馈信息,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5.组织撰写宣传、阐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宣传我市改革发展的文章,编辑有关书刊。
6.承办市委和省委政策研究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改革办主要职能
2014年,市委成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直接受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承担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改革工作报备、请示、联络等工作。
2.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改革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3.向领导小组提交年度改革进展和评估报告,汇总提出年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4.协调提出中长期改革规划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实施。
5.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接受各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深化改革的有关决定和重要改革方案向领导小组备案,研究评估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6.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材料,负责领导小组调查研究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协调各专项小组、有关部门和地方、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看法和对策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参考。
7.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准备会议议程和材料,整理会议文件,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8.负责对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
9.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决咨委办主要工作职能
2013年,市委市政府成立江门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市决咨委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承担决咨委日常工作。主要职能是:
1.对我市发展和改革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研究,对贯彻执行中央、省的宏观调控和重大改革开放决策的政策措施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建议。
2.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进行预测和研究,提出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
3.对市委、市政府关注的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或突发性问题进行调研,提供决策建议。
4.对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重要民生工程等,提供咨询论证、相关服务与支持。
5.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以及实施情况或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理论性总结分析,形成指导江门市发展的理论和经验。
6.对市委、市政府认为应当咨询论证的其他事项开展咨询论证。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室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室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经济科、秘书科、协调科
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行政编制19名,普通雇员员额2名,高级雇员员额1名,实有20人(含公务员15人,机关雇员3人、编外人员2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各阶段重大工作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揽,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全力做好政策文稿服务,着力提高决策咨询质量和党建工作水平,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731.03万元,比上年增加80.65万元,增长13.4%,增加原因是:一是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2名,普通雇员1名,编外人员1名,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我们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同时承担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决咨委办三个部门的任务,调研任务繁重,调研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1.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731.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1.03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80.65万元,增长13.4%,增加原因是:一是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2名,普通雇员1名,编外人员1名,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我们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同时承担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决咨委办三个部门的任务,调研任务繁重,调研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2.79万元,占82.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38万元,占8.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36万元,占4.7%;住房保障(类)支出28.5万元,占3.9%。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731.0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22.6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0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重大课题工作经费、专项业务费、调研工作经费、《江门调研》等刊物编辑、印刷、发行费、专家咨询费、市决咨委工作经费、市委改革办工作经费、公务出行租赁经费。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油费、保险费等开支。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万元,减少原因:根据中央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租车费用从2017年起列“30239其他交通费用”,不列入“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据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01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1.1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12月调出一人,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72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6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最新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