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九、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二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二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职能:
(一)开展救援、备灾救灾工作: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每当灾情发生,发出紧急呼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募捐;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备灾救灾网络,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
(二)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做好日常救助工作,关注帮扶弱势群体。
(四)开展 “三献”等工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协助政府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
(五)红十字宣传工作: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等红十字知识。
(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组织对青少年进行卫生救护知识教育,开展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成立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组织,吸收自愿为红十字事业工作的人员为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组织其参加人道主义救助活动。
(八)交流合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九)完成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会机关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江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会科室1个,办公室(加挂业务部牌子,正科级)。
江门市红十字会编制6人,雇员编制3人,实有9人,离退休2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4人,实有4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创新传播方式,致力红十字文化传播,打造立体式宣传平台。继续突出抓好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建设,抓好会刊《爱心满江门》和特定纪念日宣传,张贴微信和网站二维码,生动灵活、立体形象地吸引新生代,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展板、图书角、户外广告等开展红十字知识的宣传,突出核心业务、捐献者与志愿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宣传报道红十字会工作亮点。今年计划举办“红十字文化”书法大赛,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红十字知识,传播红十字精神,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引导社会各界了解红会、支持红会、参与红会,提高群众对红十字工作的知晓率,提升红十字会的影响力,为红十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打造线上线下生命安全体验馆,力争管理创新奖。建成网上生命安全体验馆,以实体生命体验馆和网上生命安全体验馆为依托,线上线下共同发力,以立体式、体验式、互动式为最大特点,打造全新人道知识宣教阵地,以生动活波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科普应急救护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通过模拟各种情景,大手拉小手,玩中学练中玩,寓教于乐,使体验内容更加生动易懂。今年起江门体验馆将实现天天免费向广大市民开放(周一及重大节日除外),方便更多的市民参与体验,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争取该项目入选机关作风管理项目创新奖。同时做好鹤山、台山等市生命安全体验馆的指导、督导工作。
(3)仓库信息化管理系统继续完善,走在全省系统最前列。 目前系统已在我市(区)红会全面运行,备灾救灾物资管理各项业务均在系统上完成,实现了物资管理信息化。将继续深化、完善和提升仓库信息化管理系统,走在全省系统前列。在紧急应用时,各地救灾物资能够快速调控分发,大大提高救灾能效。
(4)擦亮“一元爱心”侨乡人道救助品牌。每年以“一元不少,爱心无限”为口号,倡导人人向善,树立侨乡人道救助品牌,用于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加强项目的宣传,推广扩大救助范围,做好救助回访等工作。
(5)推进“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全面开花。“博爱家园”项目是红十字总会力推工作品牌,我市恩平顶冲村和台山沙埔村的“博爱家园”项目是我省首批,我会将继续抓好项目的执行、监督,擦亮工作亮点和凸显工作特点,提升该品牌的影响力。同时,将红十字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区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继续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在各市、区大力创建“博爱家园”项目,争取全面开花。恩平、台山的项目要通过验收评估。鹤山要抓紧双合镇双桥都村“博爱家园”项目的筹建。开平和新会要落实选点。
(6)应急救护上开拓新领域,继续推进急救技能进社区项目,至少深入到20%的社区开展救护知识讲座,提高普及率。救护员培训按高标准、严要求,继续在社区干部中推进。同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购置心电除颤器,助力全市开展大型活动(江马)的现场急救水平。大力发展水上应急救护志愿者,充实我市在水上救护人员方面的力量,争取年内组建江门市水上救护队。
(7)大力做好对口援建甘孜。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江门市对口援建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和泸定县的工作安排,继续举办2期师资班,为康定市和泸定县培训应急救护师资20名;分期筹资在高原景区援建应急救护站、捐赠御寒物资;积极开展在应急救护、备灾救灾、博爱家园等项目的援助和交流。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284.33万元,比上年减少14.12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45万元,占98.28%;专款专用资金收入4.88万元,占1.72%。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284.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4.3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14.21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包括:教育(类)支出4.88万元,占1.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32万元,占88.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71万元,占5.17%;住房保障(类)支出13.42万元,占4.72%。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84.3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64.80万元,比上年增加15.53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变动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119.53万元,比上年减少29.65万元,下降19.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厉行节约,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主要支出项目有专项业务开支、业务培训、会议、业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一元爱心日”活动、开展红十字业务活动、组织管理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应急救护基地配套设施和救灾物资储运分发工作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江门市红十字会(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06万元,主要包括接待各级单位业务交流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8.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万元,增长42.43%,主要原因:根据业务需要增加公务接待费。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5.98%,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根据业务需要增加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53万元,比2015年增长6.5万元,增长71.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5万元,邮电费1.3万元,福利费0.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2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用作备灾救灾和物资运输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