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江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九、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二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二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市级社科类学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能:在市委、市政府和社科工作者之间起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作用;组织社科工作者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理论研讨、学术交流;负责市一级社科学会的监督、管理以及成立时的审查工作;指导、协调社科学会开展学科研究等学术活动;搞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审;出版社科刊物;组织我市社科界与省内外及境外社科界进行学术交流。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一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会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会科室2个,分别是:办公室和学术研究部。
江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制8人,实有8人(含雇员3人),离退休3人。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开展工作:办好江门市社科普及活动;五邑文化讲坛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理论研讨会;建设旅游强市理论研讨会;召开社科联七届三次全委会;创建及维护社科示范基地;协助五邑大学做好广东省华侨文化研究基地工作;做好广东省社科院江门分院的专项课题调研工作;办好《侨都新观察》杂志编辑工作;做好社科规划立项及评审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32.34万元,比上年增加85.24万元,增加比例为34.50%,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34万元,占96.69%;上年结转结余11万元,占3.31%。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332.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1.34万元,占96.69%,比上年增加85.24万元,增加比例为34.50%,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开展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32万元,占79.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3万元,占9.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07万元,占4.53%;住房保障(类)支出11.32万元,占3.41%;结转下年支出11万元,占3.31%。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321.34万元,比上年增加74.24万元,增加比例为30.04%。增加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增加,业务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74.66万元,比上年增加34.26万元,增加比例为24.4%,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146.68万元,比上年增加39.98万元,增加比例为37.47%,增加原因:开展业务活动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有专项业务支出103.68万元,江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及评审经费43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江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5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0万元,主要包括车辆保险费、车辆燃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78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务活动的用餐和住宿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7.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万元,增加比例为11.8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0万元,增加比例为26.67%,增加原因:公车改革后增加了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经费0.8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7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7.63万元,比2015年增加8.53万元,增加比例为93.74%,增加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办公费2.02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0.2万元,福利费0.27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1万元,办公用房电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费0.4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1辆1;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0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0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