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农工党江门市委会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工党江门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九、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二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二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农工党江门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农工党江门市委员会是管理全市农工党成员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一)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以及社会服务职能。
(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管理全市农工党成员。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农工党江门市委员会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委员会科室1个是办公室。
农工党江门市委员会编制5人,实有10人,离退休5人。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农工党江门市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开展工作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管理全市农工党党员。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179.14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万元,增加原因是:市直机关实施津贴补贴正常晋升机制,人员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14万元,占100%。
(二)支出总体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179.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9.14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1.71万元,增加原因是:市直机关实施津贴补贴正常晋升机制,人员支出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71万元,占64.0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4万元,占25.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58万元,占6.46%;住房保障(类)支出7.81万元,占4.36%。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79.1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34.94 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 44.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参政议政专项 33万元、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0.7万元、行政运行0.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农工党江门市委员会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出行租赁经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减少原因: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预计接待任务减少,故减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11万元,比上年增加增长4.28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租赁经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0.3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8万元,工会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公务出行租赁经费0.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他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 现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具体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