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11个科室,具体为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综合调研科、计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关系科、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科、医疗保险待遇科、信息管理科、稽核内审科和档案管理科。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统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存储、划拨、调剂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发、稽核、内部控制、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经办服务网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和升级;制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宣传和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事业编制53人,实有在编46人,雇员8人,离退休1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社保局的指导下,我局继续坚持民生为本、服务优先的两大工作方针,以服务优质化、管理信息化、业务标准化、文化品牌化为抓手,构建基金安全、管理高效、服务满意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为全市400万参保人提供各项便捷的社会保险服务,平稳管理年均超200亿元社保基金。一是加强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二是规范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建设,加强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和对账工作。三是推进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强化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探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付费总额控制的支付模式,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家庭病床和老年病区服务监管工作,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五是完善社保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功能,完成医疗付费方式改革项目系统开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开发,并确保社保信息硬件系统正常运作,维护业务系统网络安全。六是抓好社会保险全方位宣传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丰富社保服务内容,扩大惠民服务普及面。七是强化社保基金稽核职责,通过信息系统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与药店的监管力度,规范社保业务经办流程,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八是继续推进社保业务档案影像化管理,加快对历史档案的清理和转换,建立业务前台事中扫描工作机制,逐步开放参保人档案查阅业务规范社保档案管理工作。九是完善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体系,为农村居民提供个性化、家门口的社保服务,解决偏远农村居民社保服务难问题。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307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7.38万元,占96.33%;基金预算收入48万元,占1.56%;上年结转结余64.8万元,占2.11%。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3070.18万元,均为本年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5.01万元,占92.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6.9万元,占2.83%;城乡社区(类)支出61.63万元,占2.01%;住房保障(类)支出76.65万元,占2.49%。
(二)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3070.1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003.0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067.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05.48万元(含代发国有企业退休干部职级补贴1200万元和养老保险缴费贷款财政贴息2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1.6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47万元。较上年减少14.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3万元,较上年减少14.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出行租赁经费、公务用车燃料费、公务用车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相关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