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江门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资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九、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二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二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全市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工作;管理、协调本市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对外宣传江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品牌做好创文工作;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加大对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宣传;规划和部署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做好网络新闻宣传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文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及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部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局、办)科室8个,分别是:文明办(文明城市工作局)、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理论科、宣传科、文化科、干部科、网络舆情科、办公室。
江门市委宣传部编制(含江门市文明城市工作局)37人(行政编制31人,雇员6人),实有32人(行政编制26人,雇员6人),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工作;管理、协调本市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对外宣传江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品牌,做好创文督导工作;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加大对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宣传;规划和部署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做好网络新闻宣传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文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及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550.08万元,比上年减少760.59万元,减少32.9%,减少原因:2016减少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0.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1550.08万元,比上年减少760.59万元,减少32.9%,减少原因:2016年度支出预算减少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其中资金来源是:一般公共预算155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8.60万元,占8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48万元,占12.99%。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0.08万元,按用途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607.58万元;
项目支出:942.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一是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经费425.4万元(包括公益广告宣传牌更新内容及维护费、开展全民阅读活动、2015年度五邑新闻奖评选、第十三届侨乡阅读文化节、南方日报重大活动专版宣传、编印外宣小册子、重大主题集中采访活动、网络宣传活动经费、市新闻办政务微博、微信和微视运营经费、市委中心组学习经费、举办江门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等30多项专项活动);二是创文专项经费369万元(包括“讲文明 树新风”创文公益广告媒体宣传、道德模范巡讲、巡演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经费、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维护经费、“爱心之城”志愿服务、创文迎检经费、开展国学实践活动、深入推进领导挂点社区活动经费等10多项专项活动);三是社会文化活动经费145万元(包括骨干合唱团队的扶持、文化交流、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街头艺术骨干团队扶持经费、中国华侨艺术博览中心运作经费等多项活动)。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江门市委宣传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6.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我部2016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1万元,主要包括全年应急及机要公务用车加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路桥交通费、保险等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兄弟市来访、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文化交流活动、媒体记者来我市拍摄采访等活动食宿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9万元,减少3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9万元,减少63%,减少原因:2015年10月份我市实施公车改革,我部与市文明工作局只留了两辆应急及机要用车,故2016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度大幅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2.09万元,比2015年增加增长26.91万元,30%,增长原因是: 公车改革后机关运行经费这项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其中:办公费12.3万元,印刷费3.5万元,邮电费0.5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44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6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9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