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商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商务管理和口岸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牵头拟订规范市场发展、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会展、电子商务、商务发展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流通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促进产业发展;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经营资格、资质的管理;拟订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工作;牵头拟订招商引资、对外投资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指导外商投资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监管区等,下同)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拟订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建设、协调、管理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同时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江门市商务局下设15个部门。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本级和所属1个预算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下简称江门市贸促会)。
第二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总收入 8,818.8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35.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04.2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3.61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财政拨入的商贸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一致。
3.事业收入2,129.3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105.82万元,增长8941.91%。主要原因: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江门市贸促会新增广交会摊位费收取业务,并列入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4.3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江门市贸促会2016年没有经营性收入。
5.其他收入101.4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6.87万元,增长193.21%。主要原因:收鹤山市和台山市转入的2016年中国国际汽车商品交易会经费和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来的第二届珠西装洽会推介会经费,该两项经费收入均为2016年新增项目。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总支出8,818.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14.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43.7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工作经费、招商出访专项资金、江门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国内贸易管理经费等,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107.59万元,增长98.66%,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江门市贸促会新增广交会摊位费收取业务,摊位费上缴后列入事业运行支出。
2.教育(类)支出15.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招商工作经费、国内贸易管理经费等,2015年决算数没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对职工的教育培训。
3.科学技术(类)支出14.9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电子口岸及招商网站维护费等,2015年决算数没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2016年加强对电子口岸及招商网站的维护。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8.9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抚恤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7.9万元,增长25.63%,主要增加原因是2016年我局离退休人数、保障标准变化引起相应费用的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2.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保障开支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07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2016年相应的医疗保障标准提高,支出增加。
6.城区社区(类)支出101.3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办公楼维修费、大型修缮等,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6.08元,增长83.45%,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公大楼一楼以及办事大厅装修,相应支出增加。
7.交通运输支出20.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80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016年车辆购置税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略有增加。
8.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72.45万元,增长2440.83%,主要原因是我局2015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扶持资金在2016年支付兑现。
9.商业服务等(类)支出844.5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下达2015年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安排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机电和高新类外贸基地项目)、招商出访专项资金、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55.39万元,增长22.55%,主要原因是2015年结转了部分省级专项资金至2016年支付。
10.住房保障(类)支出91.9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3.77万元,增长34.84%,主要原因是2016我局在职人数有所增加,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略有增加。
11.其他支出(类)支出10.7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2015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48.26%,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是中央扶持资金,年初由于资金暂未能下达我局,2016年所需经费只能由市财政局先行垫付,待该项资金(2016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下达后结转至2017年实际兑付并清算,因此,该项支出未能在2016年其他支出中反映。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7,035.09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4,804.2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68.2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2,228.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6.38%。包括:商贸事务(款)2,228.35万元。
教育支出(类)15.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2%。包括:进修及培训(款)15.3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类)16.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3%。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16.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8.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1.01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99.92万元,抚恤(款)29.0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42.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96 %。包括:医疗保障(款)122.67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19.6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10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08%。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00.0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45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37%。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450.0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089.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67%。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款)352.00万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724.25万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13.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91.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91%。均为住房改革支出(款)收入。
其他支出(类)142.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96%。均为其他支出(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2,129.3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0.27 %。
其中:商贸事务(款)2,129.37万元。
(三)经营收入 0万元。
(四)其他收入101.4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44%。
其中:商贸事务(款)101.48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 6,714.28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1,875.1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9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1,111.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99.9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29.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22.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医疗保障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9.6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的计生奖励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91.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在职干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二)项目支出4,839.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务事务(款)3,131.8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出访专项资金、商务执法专项经费、国内贸易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15.3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14.9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电子口岸及招商网站维护费等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0.03万元,主要用于基建户手续费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01.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维修费、大型修缮等项目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20.4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700.00万元,主要用于下达2015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扶持资金等项目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26.28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第七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818.30万元,主要用于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机电和高新类外贸基地项目)及国家等项目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10.72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
(三)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四)经营支出0.0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80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704.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78.16万元,增长14.01 %;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充分预算2016年新增职工住房改革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部分省级专项资金拨款收入,造成预算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08.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7.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1.31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住房改革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等人员费用未列入年初预算,相应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对办公大楼一楼以及综合业务办公室进行装修改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务事务(款)2,038.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基本支出及招商引资、商贸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15.3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14.9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电子口岸及招商网站维护费等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99.9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29.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22.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医疗保障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9.6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的计生奖励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20.4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700.00万元,主要用于下达2015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扶持资金等项目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26.28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第七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818.30万元,主要用于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机电和高新类外贸基地项目)及国家等项目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10.72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91.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在职干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4,407.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64%。与2015年相比,增加993.42万元,增长29.10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38.09万元,占46.24%;教育支出(类)15.37万元,占0.35%;科学技术支出(类)14.92万元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8.94万元,占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42.36万元,占3.23%;城乡社区支出(类)0.03万元,占0.01%;交通运输支出(类)20.40万元,占0.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700.00万元,占15.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844.58万元,占19.16%;住房保障支出(类)91.99万元占2.09%;其他支出(类)10.72,万元占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7.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务事务(款)2,038.09万元,比2015年增加51.49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发放住房改革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等部门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发放住房改革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等人员费用,相应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15.37万元,2015年决算数没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2016年加大对职工招商引资能力培训;完成年初预算的85.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未能如期参加培训,活动费用略有结余。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14.92万元,2015年决算数和2016年预算数均没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加强信息化建设,年初预算未能准确预测该项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99.92万元,比2015年增加95.11万元,增长23.49%,主要原因是2016年本部门实际退休人员人数增加导致费用略有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准确预测本部门退休人员增加导致的费用增加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29.02万元,比2015年增加12.79万元,增长78.8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本部门离休干部因病去世人数增加。2016年年初预算没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具有不可预见性,一般待实际发生再按规定支付抚恤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22.67万元,比2015年增加8.02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我局2016年在编人数增加,相应的医疗保障费用也随之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5年8月开始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未能准确预算本部门2016年在编人数增加产生的医疗保障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9.69万元,比2015年增加2.05万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是我局2016年在编人数增加,相应的计生奖励支出也随之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准确预测本部门2016年由于在编人数增加产生的计生奖励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0.03万元,比2015年减少55.19万元,下降99.95%,主要原因是2015年该项目支出主要为口岸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016年该项目已完成,实际支出主要为基建户产生的手续费,因此,决算支出下降。2016年预算没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没有新增建设项目。
7.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20.4万元,比2015年增加7.80万元,增长61.9%,主要是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略有增加,2016年初预算没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年初未能准确预测相关扶持政策的变化情况,未将该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700.00万元,2015年决算和2016年初预算均没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该资金2015年底下达,需在2016年审核并兑付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扶持资金,年初未能将该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26.28万元,比2015年减少69.54万元,下降72.57%,2016年年初预算没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2015年支付了中央拨付的相关商业服务业扶持资金,2016年相关扶持资金支出减少,造成支出下降。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818.3万元,比2015年增加224.93万元,增长37.91%,主要原因是省拨入的专项扶持资金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4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预算的“外贸发展扶持资金”是涉企扶持资金,大部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企业,所以该部分扶持资金的收支均未能在本部门决算中反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91.99万元,比2015年增加23.77万元,增长34.84%,主要原因是2016我局职工人数增加,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略有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准确预测本部门2016年我局在编职工人数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10.72万元,比2015年减少10万元,下降48.26%,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是中央扶持资金,年初由于资金暂未能下达我局,2016年所需经费只能由市财政局先行垫付,待该项资金(2016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下达后结转至2017年实际兑付并清算,因此,该项支出未能在2016年其他支出中反映。2016年年初预算没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中央专项资金,2016年未能确定中央是否仍下达该项资金,年初未能将该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42.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6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8.89万元、津贴补贴406.85万元、奖金 209.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2.06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10.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3%。主要包括办公费25.05万元、印刷费1.63万元、咨询费0.00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1.40万元、电费3.18万元、邮电费2.03万元、物业管理费0.42万元、差旅费2.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7.98万元、培训费0.97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福利费3.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0.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28%。主要包括离休费0.00万元、退休费416.33万元、抚血金29.02万元、医疗费11.90万元、奖励金5.80万元、住房公积金85.70万元、购房补贴6.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36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7%。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98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4.02 万元,完成预算240.80万元的72.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4.09万元,完成预算165万元的87.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23万元,完成预算11.8万元的15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64万元的18.2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35万元,下降0.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0.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万元,下降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万元,增长11.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团组、人数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租赁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比2015年略有增加,相应支出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44.09万元,占82.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3万元,占10.48%;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万元,占6.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4.09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出国团组26个、累计5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市政府审批的招商出访活动支出及外贸推广洽谈工作支出共144.0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杂费等支出以及境外开展招商推介宣传活动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8.2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台公务用车(2016年局机关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日常运行维护费及公务出行租赁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及外商接待等方面的接待费用。2016年,局机关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77次,接待人数共1,835人。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招商公务接待费用及日常公务接待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56万元,比2015年增加43.37万元,增长55.47%。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公用经费中的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28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3.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5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项(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461.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要求的100%。
共组织对“国内贸易管理经费”、“口岸管理工作经费”、
“江门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招商工作经费”、“招商出访专项资金”、“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大型修缮”、“国内贸易扶持专项资金(流通、服务、国内市场开拓)”“专项业务支出”等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口岸管理工作经费”、“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口岸管理工作经费”、“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江门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2016年江门市外贸发展资金全市总预算为3,241.00万元,其中:各市区预算安排1,741.00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1,500.00万元;实际拨付了2,363.91万元,其中:各市(区)实际支付1,026.84万元,市本级实际开支1,337.07万元。
外贸发展资金继续发挥政策支持和稳增长作用, 有力推动2016年出口额增长任务目标的完成。此外,有效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尤其是新兴市场,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和外贸新业态的发展, 极大推动外贸服务平台的建设。
(2)国内贸易扶持专项资金
该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促进消费项目18.00万元 ,用于商务交流项目15.50万元,部分资金结转至2017年使用,全年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项,支持以销售江门市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江门专区)和电子商务销售项目6项,支持引进重大电子商务项目2项,支持开展各类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补贴参加国内重要电子商务展会1场。
(3)江门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
该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项,补贴参加国内重要电子商务展会1场,支持引进重大电子商务项目2项,支持开展各类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支持以销售江门市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江门专区)和电子商务销售项目6项,电子商务交易额呈大幅增长势头,引进知名电商平台初见成效,跨境电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制造企业成为电商发展的主力军,电子商务人才培育氛围日渐浓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反映商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费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反映用于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反映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二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反映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商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的资助。
(二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