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督促和跟踪市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收集、编辑、报送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推进、协调、督查全市 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地办事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办本级。没有纳入本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收入5236.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11.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10.9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54.51万元,增长12.43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待遇的调升,二是本年度安排拨入的缉私及走私品处理经费增加。
2.其他收入101.0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4.7万元,增长118.09 %,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账务。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支出5236.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150.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54.15万元,主要用于本办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缉私办案、应急管理、 等专项工作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2.07万元,下降2.75%,基本与上年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9.9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系统维护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99万元,为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新增的支出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3.88万元,主要用于本办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8.40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升。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4.61万元,主要用于本办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计生奖励金,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5.58万元,减少8.1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0.45万元,用于江门市公共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经费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0.06万元,减少99.50%,主要原因是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6、住房保障支出(类)147.03万元,用于本办在职人员、雇员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9.88万元,减少11.9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4211.97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4110.9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7.6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15.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8.21%。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489.4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726.0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9.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4%。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3.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3.72%。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61.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15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4.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25%。包括:医疗保障(款)145.7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28.8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7.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58%。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147.03万元。
(二)其他收入101.0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4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01.02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4150.11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2679.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57%。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796.23万元,主要用于本办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61.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45.78万元,主要用于本办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28.83万元,用于计生奖励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47.03万元,用于本办在职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二)项目支出1470.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43%。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951.82万元,主要用于缉私办案、应急管理、 等专项工作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506.10万元,用于缉私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9万元,用于应急系统维护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15万元,用于干部遗属补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45万元,用于江门市公共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1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0.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70.36万元,增加35.2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的调整,人员薪资、住房改革补贴支出等人员待遇的调升;二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增加了部分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三是安排拨入的缉私及走私品处理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零,年初预算数为零。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3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3.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93.06万元,增加29.3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的调整,人员薪资、住房改革补贴支出等人员待遇的调升;二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增加了部分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三是安排拨入的缉私及走私品处理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45万元,比年初算数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江门市公共安全教育体验馆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年初未纳入预算。
分功能科目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532.04万元,主要用于本办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缉私办案、应急管理、 等专项工作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506.10万元,用于缉私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9万元,用于应急系统维护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61.72万元,主要用于本办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15万元,用于干部遗属补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45.78万元,主要用于本办在职人员、雇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28.83万元,用于计生奖励金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45万元,用于江门市公共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47.03万元,用于本办在职人员、雇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3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8%。与2015年相比,减少30.62万元,下降0.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38.14万元,占77.24%;科学技术支出(类)9.99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3.88万元,占14.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4.61万元,占4.44%;住房保障支出(类)147.03万元,占3.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3.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532.04万元,比2015年减少83.09万元,下降3.18%,与上年基本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8%,主要原因是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506.10万元,比2015年增加6.71万元,增长1.34%,与上年基本持平;年初预算为零,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的调整。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9万元,比2015年增加9.99万元,年初预算为零,主要原因是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61.72万元,比2015年增加113.86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升;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的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15万元,比2015年增加0.18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增的干部遗属补助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45.78万元,比2015年减少15.71万元,减少9.7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28.83万元,比2015年增加0.13万元,增长0.45%,与上年基本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5%,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47.03万元,比2015年减少19.88万元,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62%,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1.7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7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70%。包括:基本工资268.73万元、津贴补贴629.89万元、奖金161.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0.39万元、伙食补助费0.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7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7.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6%。包括:办公费26.59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2.84万元、电费1.31万元、邮电费12.96万元、物业管理费1.47万元、差旅费12.56万元、维修(护)费4.30万元、租赁费0.59万元、培训费3.17万元、劳务费0.74万元、工会经费24.86万元、福利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17%。包括:离休费70.78万元、退休费406.33万元、医疗费14.36万元、奖励金130.33万元、住房公积金127.02万元、购房补贴2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69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7%。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67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预算32.30万元的4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年初预算为零,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在决算时再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归口到资金使用单位,由单位负责本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决算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为通讯摩托车费用及租车费用,完成预算9.30万元的14.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8万元,完成预算23.00万元的31.6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88万元,下降4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7.29万元,下降61.11%;减少的原因是本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据实际需要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4万元,全部为通讯摩托车费用及租车费用,下降69.72%;减少的原因是根据职能,车改后本办保留的公务用车由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调配管理工作,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也下达至该局,不在我办核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万元,下降1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64万元,占35.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占9.97%;公务接待费支出7.28万元,占54.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4万元。本办全年使用财政拨款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境外参会及考察费4.24万元,用于参加印尼世青会及出访斐济、汤加的团费;(2)出差港澳地区的差旅费0.40万元,用于出差港澳的公杂费及交通补助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32万元,为通讯摩托车费用及租车费用。车改后本办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根据职能,保留的车辆由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调配管理工作,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也下达至该局,不在我办核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8万元,主要用于知名国际企业、上级单位及兄弟市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2016年,本办发生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29批次;接待人次共77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246人次,主要包括接待来访的外籍知名人士、外资企业负责人、上级单位检查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的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63万元,比2015年增加68.51万元,增长61.65%,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47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6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办按规定保留车辆25辆,主要是定向化保障用车1辆,政务接待用车1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分别是丰田牌中巴3辆、富士施乐复印机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6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共组织对“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宣传”等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这5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均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5个项目自评得分均为100分。有关项目自评情况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5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理解,有关本文内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