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决定事项及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协助秘书长组织常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负责常委会机关文秘、信访、人事、党务和内务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部门预算由其代编。工作机构包括研究室、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上述机构主要职能是为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行使对地方国家机关有关人员的人事任免权、联系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专题视察及执法检查等工作服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总收入3,005.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09.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77.9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93.43万元,增长25.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有增加;二是正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相应立法经费有增加;三是增开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所增加的经费收入。
2.其他收入31.5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6.13万元,下降53.4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成,相应减少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总支出3,005.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95.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40.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开展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以及代表服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66.59万元,增长23.2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有增加;二是正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相应立法经费支出有增加;三是增开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增加了会议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27.23万元,主要用于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42.26万元,增长24.32%,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按规定调升离退休费;二是年中有新增的退休人员,因此增加退休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8.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计生奖,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2.38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增加参保人员以及缴费标准有调增相应增加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89.2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04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以及缴费标准有调增相应增加费用支出。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2,909.46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2,877.9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9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22.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6.81%。包括:人大事务(款)1,922.58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1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27.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5.27%。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27.2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8.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82%。包括:医疗保障(款)121.8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16.90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类)89.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10%。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89.25万元。
(二)其他收入31.5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8%。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50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2,895.72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2,04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1,085.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12万元,主要用机关作风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27.2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21.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6.9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89.2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二)项目支出85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5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855.1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以及人大代表服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7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7.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9.74万元,增长12.0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有增加;二是正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因而立法经费有增加;三是增开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所增加的经费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6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5.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7.72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有增加;二是正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相应增加立法经费支出;三是增开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所增加的会议费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1,910.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开展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服务工作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作风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27.2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21.8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6.9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89.2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6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5年相比,增加591.34万元,增长26.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10.68万元,占66.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27.23万元,占25.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8.79万元,占4.84%;住房保障支出(类)89.25万元,占3.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5.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1,910.56万元,比2015年增加431.44万元,增长29.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有增加;二是正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增加立法经费支出;三是增开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所增加的会议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12万元,比2015年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作风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零,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支出是人员变动在年中增加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27.23万元,比2015年增加161.78万元,增长28.61%,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以及按规定增加离退休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以及按规定增加离退休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21.89万元,比2015年增加9.34万元,增长8.3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相应增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参保人数变化而减少预算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6.90万元,比2015年增加3.04万元,增长21.93%,主要原因是由于计算基数有调整;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计算基数有调整以及人员变动而增加费用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89.25万元,2015年增加7.04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计算基数调整相应增加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而减少预算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0.1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6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8.87万元、津贴补贴405.78万元、奖金113.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6.49万元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8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主要包括办公费14.12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3.58万元、邮电费3.96万元、差旅费0.24万元、维修(护)费13.24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劳务费0.42万元、委托业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6.43万元、福利费3.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4万元、其他交通费53.69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1.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05%。主要包括离休费48.00万元、退休费569.14万元、医疗费12.19万元、奖励金73.34万元、住房公积金83.54万元、购房补贴5.71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68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1%。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03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43万元,完成预算85.20万元的8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63万元,年初预算为零。年初预算为零的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在年中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批出访的,由财政部门在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并由出访单位负责在本部门决算中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38万元,完成预算35.70万元的8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2万元,完成预算49.50万元的49.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下降。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3.26万元,增长2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0.03万元,增长151.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本年出访任务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39万元,下降38.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62万元,增长1256.67%。需要说明的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实际较2015年增加1.92万元,增长8.5%,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接待任务有增加相应费用支出增加。造成上述对比差异的原因是接待经费安排的渠道有调整导致对比口径不一致,2015年公务接待经费主要是在专款专用资金安排,该部分经费今年改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6.63万元,占22.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8万元,占43.32%;公务接待费支出24.42万元,占33.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6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13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按市委市政府出访任务安排,到国外和港澳地区开展友好访问,推广我市投资环境,联系五邑华侨等活动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办理出国境签证等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1.38万元,2016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开展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活动和视察等工作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以及外地有关单位来访交流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3个,来访外宾44人次,主要包括接待印尼泗水代表团、泰国钢铁厂商会等来宾;发生国内接待87次,接待共1862人次。主要包括接待上级部门以及外地有关单位的公务来访。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41万元,比2015年增加75.93万元,增长134.44%。主要原因一是编制数增加相应增加行政运行经费;二是因核算口径调整,增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政务接待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其中,人大代表在线交流平台1套、无机房观光电梯1台、中巴2台,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00%。
共组织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立法民意调查、审议速录、数据统计、立法后评估等”一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0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支出绩效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有利于拓宽渠道广泛收集有关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实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立法工作的水平。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委托第三方开展立法民意调查、审议速录、数据统计、立法后评估等”项目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效果。
2016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现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