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档案局是主管全市档案、地方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档案、地方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档案、地方志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省属驻江大中型企业及各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负责市直有关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地方志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展览、陈列和编纂出版工作;开展已公开文件的收集与整理、保管和利用,指导全市档案系统开展现行文件查阅工作。组织指导档案和地方志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工作,参与江门市档案专业中、初级资格评审工作。收集、整理和保存江门各个历史时期的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地方文献与资料,组织编纂《江门市志》、《江门年鉴》和《珠三角洲城市年鉴》;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和市级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监督、指导各市、区地方志工作。规划、指导与组织实施全市档案、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负责市情信息库建设管理和珠中江区域性档案目录数据中心的异地备份、保管、开发利用工作,推进档案、地方志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门市档案局下设六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监督指导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档案管理科、信息科、编研科、方志年鉴科。江门市档案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数据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2016年预算数为“三公”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3)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4)“三公”数据合计为零的,在合计栏填列“0”,并在决算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第三部分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度总收入1300.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9.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30.1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22.74万元,增长22 %。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公务员工资和津补贴后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省下达2016年档案馆维修改造及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8.7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78万元,下降39.89 %。主要原因:2016年度我单位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以网络培训为主,不再收取强制性培训费。
4.经营收入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21.0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4.86万元,增长241.63%。主要原因:增加第一期数字化加工项目跨年反清算资金的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度总支出1300.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4.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0.99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事务的行政运行、档案馆和其他档案事务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4.19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部分跨年项目资金结转至2017年支付。
2.文化体育和传媒(类)支出18.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省下达2016年档案馆维修改造及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的支出,是新增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6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8.63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和新增3名退休人员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5.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增长。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1.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7万元,减少2.16%,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度人员变动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259.85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1230.1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7.64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867.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0.55 %。包括:档案事务(款)867.8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81%。包括:文化(款)46.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7.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8.51%。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27.6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5.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5%。包括:医疗保障(款)47.46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7.9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32.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63%。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32.34万元。
(二)事业收入8.7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69 %。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8.71万元,包括:档案事务(款)8.71万元。
(三)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
(四)其他收入21.0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67%。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21.01万元,包括:档案事务(款)21.01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2016年度支出合计1014.22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69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26 %。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377.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档案馆和其他档案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27.6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单位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47.46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1.75万元。
(二)项目支出32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7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303.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档案馆和其他档案事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18.46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
(四)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30.1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0.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6.84万元,增长15.69 %。主要原因是一是规范公务员工资和津补贴后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省下达2016年档案馆维修改造及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的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8.65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在2016年未能完成竣工验收,余下项目款需结转到2017年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651.41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事务的行政运行、档案馆和其他档案事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18.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27.6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单位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47.46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1.75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8 %。与2015年相比,减少4.6万元,下降0.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51.41万元,占66.16%;文化体育与传媒自出(类)18.46万元,占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7.66万元,占23.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55.36万元,占5.62%;住房保障支出(类)31.75万元,占3.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档案事务(款)651.41万元,比2015年减少64.01万元,下降8.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8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在2016年未能完成竣工验收,余下项目款需结转到2017年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付。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18.46万元,属2016年新增支出类款,主要是省“下达2016年档案馆维修改造及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的支出,用于江门市档案修裱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27.66万元,比2015年增加53.54万元,增加30.75%,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的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47.46万元,比2015年增加1.83万元,增加4.01%,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的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致支出减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7.91万元,比2015年增加1.19万元,增加17.71%,主要原因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的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计生奖励金正常调升所致。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31.75万元,比2015年减少0.7万元,减少2.16%,主要原因是部分购房补贴结转到2017年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致住房公积金支出的减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6.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7万元、津贴补贴141.89万元、奖金36.4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4.07万元、伙食补助费0.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9.4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8%。主要包括办公费3.22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4.18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福利费1.04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劳务费0.21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5万元、培训费2.78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97 %。主要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92.45万元、医疗费2.23万元、奖励金26.62万元、住房公积金29.96万元、购房补贴1.79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25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档案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7.71万元的60.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5.3万元的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2.41万元的38.5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22万元,下降4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支出,与2015年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3万元,下降43.2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29.5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出行鼓励向社会购买服务;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国务院“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1万元,占79.96 %;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20.0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71万元,2016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主要用于一般应急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发生国内接待9次,接待人数共136人(未含陪餐人数)。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的人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5万元,比2015年增加17.61万元,增长97.08%。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的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212.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7.65%。
共组织对“第二期数字化加工项目”等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第二期数字化加工项目”等6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均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第二期数字化加工项目等6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①第二期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自评得分为70.1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相比预期进度稍有落后;二是档案目录数据著录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求项目实施方加强资源投入,加快项目进度,尽快赶上预期进度;二是提高项目团队的质量管理意识,降低错误率。②第二期数字化加工成果及档案实体还原质量检查项目自评得分为72.2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相比预期进度稍有落后,原因是前期项目团队管理经验不足,造成前期进度延慢;二是监理放的工作主动性及投入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求监理方加强资源投入,加快第二期数字化加工项目进度,尽快赶上预期进度;二是提高项目团队的质量管理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③《江门年鉴2016》印刷项目自评得分为7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无法当年印刷出版。主要原因是市统计局有关统计报表提交时间接近年底(11月底),导致年鉴的印刷时间无法在当年内完成出版。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后将和市统计局加强沟通,争取对方在10月初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争取当年印刷出版。④《五邑银信》整理编辑项目自评得分为8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原本拟定的《江门海上丝绸之路资料选编(银信卷)》的选编尚未完成。这是因为银信数量大,整理工作复杂 ,银信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关系定位比较困难,需要学术研究的深入推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五邑银信在民间交易盛行,现在因为各地建设博物馆,水涨船高,价格日高,很多好的银信被卖到市外、省外,对五邑银信完整性造成极大的损害。建议利用华侨捐资或者政府的专项资金,予以抢救性征集。⑤民生项目档案业务实体及网络培训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前期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得不够,与各市区的沟通协调工作也不够,导致培训过程中出现一些比较被动的问题;二是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往后项目实施前将更加细致、具体地做好准备工作,并加强与采购方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二是完善档案教育管理制度。⑥档案人员岗位培训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本局专门的教学场地不够;二是档案继续教育工作质量还不够高,缺乏中、高级称的教学师资;三是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我局除对以上不足进行整改外,还将继续加大档案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档案人员树立终身教育观念,主动参加档案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为我市档案工作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后盾。
公开项目自评结果的同时,也同步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没有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市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反映档案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6年决算公开附件:2016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