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的执法,依法收治、管理、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组织生产劳动和职业技术培训;负责本所所政管理、安全防范、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维护场所的安全、秩序和稳定;负责本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治疗及医疗康复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分劳教单位更名的函》(粤机编办发〔2014〕62号),江门市劳动教养管理所自2014年4月28日起单位名称正式变更为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为副处级建制。根据上述职能,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置所长一人,政委一人,副所长2人,内设8个科室,四个大队,为正科级。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度我所主要工作任务:是提升场所转型升级和创建工作水平的关键一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促转型、强基础、增内力、提质量”,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提升戒毒矫治质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场所“四化”建设和创建工作新发展新进步,为建设“平安江门”、“法治江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5287.4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63.58万元,占54.16%;其他收入1348.54万元,占25.50%。上年结转结余1075.31万元,占20.34%,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5287.43万元,包括:公共安全(类)支出4802.26万元,占90.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91万元,占1.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1.01万元,占3.61%;城区社区支出22.51万元,占0.43%;住房保障(类)支出193.74万元,占3.67%。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 2863.5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666.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工资福利性支出1635.35万元。
(2)公用支出265.6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5.6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行政运行28万元:装备消耗费8万元,警察服装费10万元,戒毒人员教育专项10万元。
(2)强戒人员生活费---戒毒人员被服补助专项10万元。
(3)戒毒人员教育经费55万元:戒毒专项经费20万元,医院补助费5万元,劳动改造费5万元,所政管理费15万元,“三三六”戒毒模式配套专项10万元。
(4)所政设施建设经费55万元:含所政设施维修经费25万元,应急发电机组购置奖金30万元。
(5)其他戒毒经费49万元:遣送戒毒人员专项10万元,监管HIV人员干警补贴17万元,宣传奖励经费2万元,艾滋病防控专项2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5.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2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住宿费、用餐费。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5.2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65.22万元有所下降。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60万元相比下降10万元,原因: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2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5.22万元持平,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二部分 2015年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