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门市气象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气象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气象局是主管全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1.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业务运行的监控和质量控制工作,提高综合观测数据质量、数据汇集、评价和观测产品制作水平。
2.加强多轨道预报预测业务工作,不断丰富预报产品,提高业务指导能力。
3.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负责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调查、鉴定、宣传和发布工作;强化重大气象灾害的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恢复评估工作;强化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完善联动机制。
4.加强气象公共服务。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5.加强海洋气象、地质气象、环境气象、城市气象、交通气象、水文气象、农业气象、林业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服务。
6.加强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防护技术服务的综合业务体系建设。
7.加强探测技术、装备、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加快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8.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与多轨道业务及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江门市气象台和江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加挂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气象局现有国家编制30名;地方编制33名,其中江门市气象台(公益一类)10人,江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益一类)11人,江门市市区防雷设施检测所(公益三类)12人;退休1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部门认真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部门预算,在2015年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管理,控制三项经费的开支。在2015年,我局继续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2、加强本部门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结合地方财政拨款,中央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科技服务收入等资金,统筹管理,科学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3、认真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本年度,我局的采购,工程和服务,均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对照政府采购目录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4.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问责。我局对部门预算进行局务公开并上报省气象局,设立监督和评价机制,从财政资金的用款进度,用款方向,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追踪问责。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44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1.46万元,占94.20%;事业收入25.94万元,占5.8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 年部门支出预算447.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7.40万元,占100%,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4万元,占8.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10万元,占3.3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83.02万元,占85.61%;住房保障(类)支出10.34万元,占2.31%。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21.4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07.3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14.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1.气象服务经费62.10万元; 2.气象装备保障维护经费152万元(包括:重点专项-珠三角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102万元,专项业务及事业发展5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 年江门市气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2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第二部分 2015 年江门市气象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