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机关行政事务和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后勤事务的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市级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人事关系在上述单位的市领导经费,管理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含市依法治市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及其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的各项经费。
3.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人事关系在上述单位的离退休原市领导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管理部分市直机关单位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开支的审核报批及财务结算等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举行的重大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采购、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以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
7.负责管理机关大院的后勤服务、规划建设、卫生、绿化、办公用房调配和各单位用电管理、公共线路维护,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外地调入(含交流任职、提拔任命)四套班子厅职领导、上级安排到江门市党政班子挂职厅级干部周转房的筹集、调配和管理。
9.负责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公共消防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大院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等工作。
10.负责管理医疗室、机关饭堂、市委市政府大小会堂和电视电话会议室。
11.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人大机关车辆的调配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以及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市机关大院财务结算中心)、物业管理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办公设备管理科、生活服务科。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江门市委市政府车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江门市委市政府车队共有编制86人,实有人数168人(含离退休32人,雇员3人,合同工5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大院的节能降耗,做好应急电源的配置、大院供电设备的更新及日常维护;大院的绿化美化、大院安防系统的升级及全市性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断完善跟进机关大院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办公环境;继续做好财务管理、饭堂服务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3309.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08.46万元,占84.86%;基金预算收入245万元,占7.4%;上年结转结余256.29万元,占7.74%。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3309.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09.75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9.15万元,占77.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93万元,占6.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7.61万元,占3.25%;城乡社区(类)支出355万元,占10.73%;住房保障(类)支出84.06万元,占2.54%。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305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180.1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873.3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28.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规划建设、物业管理、卫生、绿化等方面的开支。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的修缮及供电线路的更新、应急电源的配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53.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0.50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2.80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 453.3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7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为零,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0万元,减少原因: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零,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3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万元,减少原因是按工作安排,在第四季度进行车,所以支出较上年减少。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15.20 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局实行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