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门市统计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统计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 2个事业单位,包括:江门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江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统计局(本部)共有行政编制29人,实有人数25人,另有雇员3人,离退休12人;下属事业单位2个, 事业编制9人,实有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力以赴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为各级政府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制定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决策提供客观的依据;做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及数据公布工作,充分展示经济普查的丰硕成果;利用经济普查成果提高名录库的质量,以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创新推进新常态下统计管理改革,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确保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抓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网上直报工作,做到应统尽统,真实反映江门服务业总量;完成三大统计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并实现资源共享,为党政部门、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统计数据服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939.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26.75万元,占98.62%;上年结转结余13万元,占1.38%。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939.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39.75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5.32万元,占78.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85万元,占11.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77万元,占5.62%;住房保障(类)支出45.80万元,占4.87%。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926.7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579.9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46.8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口变动抽查及城市、农村住户调查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统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燃料、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路桥通行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64万元,主要包括上级公务、统计业务部门进行业务交流等按公务接待规定的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0.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据持平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据持平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据持平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据持平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据持平0万元。
第二部分 2015年江门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