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审计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审计局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审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等。
江门市审计局下设9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法规审理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和绩效审计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审计局机关共有编制42人,实有人数61人(含机关雇员4人,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1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财政审计。开展市级财政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开展蓬江区财政决算审计及5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二是强化民生审计。重点做好审计署统一部署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和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资金跟踪审计。
三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并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配合开展经济责任异地审计。
四是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继续做好江顺大桥等6项BT工程项目的回购价款阶段性审计。
五是积极探索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专项审计监督为抓手,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077.6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3.32万元,占98.67%;上年结转结余14.32万元,占1.33%。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077.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77.64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3.97万元,占77.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97万元,占1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9.83万元,占6.48%;住房保障(类)支出54.87万元,占5.09%。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063.3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749.12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14.2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办公设备购置160万元;
2、大型修缮20万元;
3、专项业务支出5.40万元;
4、专项会议费1.80万元;
5、业务培训支出22万元;
6、协同审计费用33万元;
7、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13.50万元;
8、重大工程审计项目专项支出58.5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审计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40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0万元。主要包括:年费、年审费、燃油费、汽车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汽车护理费等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90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机关和下级单位来人接待费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制度加强车辆管控,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管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1万元,减少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