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2015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预算基本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建设有关协调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路政、港口行政和引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作。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总工程师室、规划建设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市区港航管理分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地方铁路科)、安全监督科(交通应急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执法分局。另有1个挂靠机构——交通战备办公室。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4个事业单位,包括:江门市市区交通运输管理总站、江门市市区地方公路养护中心、江门港引航站、江门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编制172人,实有162人(含雇员10人,其他人员18人),离退休41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77人,实有162人(含其他人员92人),离退休2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将以“加快落实年”为抓手,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以赴打好交通建设大会战,全力以赴推进公交一体化发展,狠抓改革攻坚、强化法治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为深化“三边发展”战略,推动“东提西进、同城共融”发挥交通先行作用。今年共安排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建设项目48项,计划完成投资66亿元。
一是确保交通建设大会战拼出实效。加快江门大道建设,确保江顺大桥上半年建成,江门大道鹤山段、蓬江段主道年内贯通,江门大道新会段全面施工;实现新台高速南延线建成通车,加快江罗高速、广中江高速建设,确保鹤开高速、中开高速年底开工建设;抓紧推进礼睦路扩建、国道G325鹤山过境公路开工建设,加快台开快速及龙山支线等前期工作;抓紧研究江门站枢纽站场规划工作。
二是加快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加快《江门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统筹研究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抓紧编制《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结构,进一步完善我市“内通外联”的交通网络。
三是推进公交一体化格局初现。加快《江门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和三区公交规划修编,加强与鹤山市规划对接,推进东部三区一市公交互联;统筹三区一市设立直达快车、跨区专线、区内干线、区内支线等4大公交线网层次,完成车身颜色分类标识。新增公交车120标台,新建候车亭100个。
四是加大行业管理创新力度。加快推进G325线养护管理示范路建设等“迎国检”项目;拓展农村公路硬底化通达深度,完成15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创新思路建设智慧、绿色交通,建立东部三区一市智能公交数据系统,在东部公交候车亭全面推广智能电子站牌及无线上网设备;加快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探索治超新措施,加强动态系统监控。
五是加强法治建设确保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宣贯新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现执法案件系统实时监控。
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维修、驾培、客货运、公交等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加强对公交、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监管,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建设市场廉洁有序。
六是落实防范措施建设平安交通。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及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年底前完成全部企业标准化评审;重点做好水陆客运、危运输装卸、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做好汛期、台风季节以及中秋国庆的安全防范,扎实做好春运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7795.3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04.28万元,占42.17%;基金预算收入630万元,占3.54%;其他收入53万元,占0.30%;上级补助收入7184.26万元,占40.37%;上年结转结余2423.81万元,占13.62%。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7795.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540.6万元,占98.57%,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85万元,占2.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8.06万元,占1.76%;城乡社区(类)支出300.00万元,占1.71%;交通运输(类)支出16223.53万元,占92.49%;住房保障(类)支出278.16万元,占1.59%;其他支出50万元,占0.2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15万元,占0.65%;结转下年支出139.75万元,占0.78%。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8134.2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623.0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项目支出预算5511.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110.63万元、公共交通运营补助支出3681.16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89.40万元、港口建设费33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0.0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主要是增加公交优先发展专项资金3048.00万元,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专项资金1183.16万元,江门市市区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300万元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5.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2.1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运行维护费用。运行维护费,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节假日保畅通、应急抢险、执法执勤、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等任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50万元。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洽谈、考察调研及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与相关单位业务合作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的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25.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5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减少原因: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2.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55.5万元,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来源性质归类变化所致,2014年“六费替代性资金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15年归入“财政拨款”。若按2015年资金来源统计口径对比,本项目2015年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38.69万元,减少原因:预计我市2015年贯彻中央和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 预计接待任务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