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门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指导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5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门市环境信息中心、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心、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机关编制46人,实有人数46人(含雇员5人)、离退休24人。属下事业单位编制73人,实有人数73人,离退休1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强化环境调控,促进绿色发展,抓好污染减排,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深化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生态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418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34.06万元,占收入的98.85%;上年结转结余48万元,占收入的1.15%。2015年收入预算比2014年预算减少501.06万元,主要因素:减少以收定支排污费安排的污染源设施改造200万元,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江门市环境监测与核应急大楼建设4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418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34.06万元,占支出的98.85%;上年结转结余48万元,占支出的1.15%。2015年支出预算比2014年预算减少501.06万元,主要因素:减少以收定支排污费安排的污染源设施改造200万元,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江门市环境监测与核应急大楼建设400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134.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590.37万元,其中占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46%,比上年预算增加52.25万元,主要增加因素为人员经费的调整。分项预算为,工资福利性支出1050.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预算11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6.06万元。
专项支出预算2543.69万元,占支出预算61.53%。比上年预算减少201.31万元,主要减少因素:减少以收定支排污费安排的污染源设施改造200万元。分项预算为:(1)其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01.69万元,主要用于排污费征收、环境保护执法、核应急、 环境保护宣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等经费;(2)其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42.0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水资源、重金属监测系统运行、污染物监测工作经费;(3)排污费安排的支出2,00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专项经费2,000万元。
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为0元,占支出预算0.00%。比上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主要减少因素: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江门市环境监测与核应急大楼建设4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支出48.00万元。其中:其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8.00万元,主要用于配置水环境应急监测专用车和大气环境应急监测专用车。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本部门汇总“三公”经费预算 148.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1 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检查和业务交流接待餐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万元,主要包括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费、桥路费和维修维护费;
4、监测专用特种监测车购置费 48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主要新增加水污染监测车1辆、大气污染监测车1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48.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万元,减少原因: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
2、监测专用特种监测车购置费 4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万元,增加原因:根据监测需要增加水污染监测车1辆、大气污染监测车1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50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制度要求控制车辆运行,加强业务整合用车。
4、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0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规定压减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5年度江门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