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5年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是负责市委、市政府与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广州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的沟通、联系;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省有关社会、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开展调查研究,供市领导参考;负责协助各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联系引进项目、人才等;负责市领导、各市(区)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赴广州公务活动的联络、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资产;负责协助处理全市赴省异常上访人员问题;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任务,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设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业务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共有事业编制8人,实有事业编制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议、指示;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机要、信访、信息、调研、宣传、档案、保密、党务、人事管事、计划生育、物业、财务、办公自动化和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省有关社会、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信息资料;负责协助处理全市赴省异常上访人员问题;负责市委、市政府、各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与省委、省政府及省有部门的沟通、联络;负责协助市本级、各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在省联系引进项目、资金、人才等;负责市领导、各市(区)领导以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赴广州公务活动的联络、接待和服务工作;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17.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7.5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17.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7.59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22万元,占92.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86万元,占3.28%;住房保障(类)支出4.51万元,占3.84%。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17.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2.5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75万元,主要项目包括专项业务经费60万元(包含信访经费),省两会专项经费1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主要包括燃油费、年检费、路桥费、保险费、维修护费等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7.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第二部分 2015年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