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代管。主要职能是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具体职责是:负责制定我市依法治市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各市(区)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督促检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掌握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动态,及时总结经验,为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法治工作决策部署提供建议意见。负责承办市委、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编制4人,实有人数6人(含离退休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定意见》,全面推进法治江门建设;筹备召开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总结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继续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打造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推动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迎接省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构建江门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打造省、市第二批法治文化示范点,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加大力度培训全市各级法治工作干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60.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0.94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60.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0.94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38万元,占77.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5万元,占12.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6万元,占5.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5万元,占4.26%。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60.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89.3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71.60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定意见》,推进法治江门建设工作,筹备召开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19次(扩大)会议和有关全市性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江门建设。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开展检查验收;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打造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构建江门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周”各类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学法讲座等工作的开支。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0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9.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为零,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方式的调整。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零,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增加原因是原有公务车因使用年限长,零部件老化严重,致使车辆维修费预算支出增加。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办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第二部分 2015年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