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决定事项及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协助秘书长组织常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负责常委会机关文秘、信访、人事、党务和内务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部门预算由其代编。工作机构包括研究室、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上述机构主要职能是为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行使对地方国家机关有关人员的人事任免权、联系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专题视察及执法检查等工作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编制40人,实有人数99人,含雇员5人、离退休5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部署,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为我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建设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坚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全力推动政府加快改革步伐、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等方面工作;加大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社会重大关切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开展好闭会期间的各项代表活动,切实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及代表培训等工作;不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队伍、作风、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人大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2075.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30.19万元,占97.81%;专款专用资金收入45.50万元,占2.19%。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2075.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75.69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8.32万元,占66.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47万元,占24.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0.94万元,占5.34%;住房保障(类)支出72.96万元,占3.52%。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030.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336.2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93.95万元,主要用于围绕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选举任免权及重大事项决定权等职权开展的年度专项工作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我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1.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3.20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0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为零,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零,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减少原因是预计市直单位在第四季度进行车改,车改后此项支出相应减少。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控支出,取得成效。
第二部分 2015年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