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门市直机关工委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2015年江门市直机关工委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江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主管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提出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机关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检查、指导组织发展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直属机关党组织设置及机关党支部(总支)、机关党委正副书记的任免;指导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管理,了解党员和群众对本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直属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行政编制13人,实有人数19人(含纪工委3人,机关雇员3人);离退休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抓好市直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市直机关作风建设上新台阶。做好2015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以网络评议、测评问卷、服务窗口现场测评等方式,更加公平公正地征询各社会阶层对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根据不同部门建立的各类考核平台进行汇总,全面综合地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履行工委职责,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促进市直机关党组织的交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做好市直机关纪工委的日常工作,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强机关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组织机关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培训。根据江委办[2005]83号文(转发《江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五老”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关工委的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502.8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67.08万元,专款专用资金1.76万元,上年结转3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502.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02.84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2.77万元,占68.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7万元,占14.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37万元,占6.04%;住房保障(类)支出23.43万元,占4.66%;结转下年34万元,占6.76%。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502.8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38.5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30.26万元,包括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19万元、市直机关党建活动经费20万元,市作风办日常办公经费15万元、机关作风满意度测评经费20万元等。
结转下年3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中共江门市直机关工委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5年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5年没有购置车辆计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0万元,主要包括燃油费、车辆保险、维修维护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6.05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到我市考察调研市直机关党建工作。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7.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2015年没有购置车辆计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减少原因: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相应降低公务用车开支。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减少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结合2015年工作部署安排,比上年略为减少。
第二部分 2015年江门市直机关工委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