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主管市属国有企业及其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集体资产及其他公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所派出的企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营管理层、财务总监和党组织领导成员;以及企业财务部长下管一级)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
(五)按照有关规定,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或监事会,负责财务总监或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等有关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起草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指导各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集体及其它公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含委本级和有下属1个事业单位市市直行事资产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总收入 7261.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68.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555.6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6195.4万元,下降71.1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产业园扶持资金1.65亿元,二是减少2014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招商选资企业创新专题资金5500万元;三是增加了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400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9.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14年此项目款项在事业收入中反映,2015年此项目款项转进其他收入。
5.其他收入112.4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219.56万元,下降96.63%。主要原因:2014年有对公用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款3200万元,2015年无此项工作。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总支出 7261.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92.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1.51万元,抚恤支出14.85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36.1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4.43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二是新增缴纳2015生育险;三是增加抚恤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67.6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56.6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9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64万元,增长14.65%。主要原因是调整计划生育奖,且下属事业单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增加工作人员两名。
3.农林水支出9.0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9.0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51万元,下降37.95%。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费用性支出减少。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37.13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500万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037.1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299.05万元,下降33.86%。主要原因一是减少2014年对公用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款3200万元,二是增加2015年产权参股15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5.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4.29万元,购房补贴1.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2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增加工作人员两名。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收入合计6668.05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6555.6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31%。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89%。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1.51万元,抚恤支出14.85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36.1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3%。包括:医疗保障支出56.6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92万元。
农林水支出2.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4%。包括:扶贫支出2.86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41.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5.72%。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500万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841.8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85%。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54.29万元,购房补贴1.6万元。
结转2016年的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4000万元。
(二)其他收入112.4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69 %。
其中:国企改革发展经费25万元,国资监管专项业务费5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33.9万元,利息3.54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支出合计2792.11万元。具体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9%。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1.51万元,抚恤支出14.85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36.10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2%。主要是医疗保障支出56.6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92万元。
(三)农林水支出9.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2%。主要是扶贫支出9.01万元。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3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7%。其中: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500万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037.13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5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主要是住房公积金54.29万元,购房补贴1.60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55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5.6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5811.97万元,增长781.5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4000万元;二是增加2015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专项资金招商引资等专题专项资金1500万元;三是增加户外广告经营权管理支出20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9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0.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47.01万元,增长248.38%,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2015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招商选资等专题项目资金1500万元,二是增加户外广告经营权管理支出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与2014年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1.51万元,抚恤支出14.85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36.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56.6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0.92万元;农林水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2.8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41.81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1500万元,国有资产监管84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9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55.90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9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8%。与2014年相比,减少23438.96万元,下降90.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6占4.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1万元,占2.61%;农林水支出2.86万元,占0.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41.81万元,占90.4%;住房保障支出55.90万元,占2.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4.43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二是新增缴纳2015年生育险,三是增加抚恤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69.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二是补缴2015年生育险,三是增加抚恤金。
2.农林水支出2.8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1.66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扶贫资金;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当年追加扶贫款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64万元,增长14.65%,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金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计划生育奖,且下属事业单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增加工作人员两名。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41.8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494.37万元,下降38.95%,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对公用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款3200万元,二是增加产权参股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股权参股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55.9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2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增加工作人员两名;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增加工作人员两名。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1.7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5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55万元、津贴补贴312.61万元、奖金46.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4.91万元、绩效工资20.5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9%。主要包括办公费5.50万元、租赁费0.18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45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5%。主要包括退休费71.51万元、抚恤金14.85万元、奖励金10.92万元、住房公积金54.29万元、购房补贴1.60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6.7万元的9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0.87万元的88.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33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9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83万元的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32万元,增长9.5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77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3万元,增长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纳进我委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77万元,占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3万元,占94.9%;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7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赴港澳谈判、工作磋商6人次,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食宿和交通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4.33万元,2015年委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及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8万元,比2014年增加12.38万元,增长37.86%。主要原因是: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增加两名工作人员及发放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8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67.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比重为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6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比重为90.3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没有相关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