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对外贸易、商贸流通管理、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和口岸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商务管理和口岸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牵头拟订规范市场发展、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会展、电子商务、商务发展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流通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促进产业发展;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经营资格、资质的管理;拟订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工作;牵头拟订招商引资、对外投资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指导外商投资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监管区等,下同)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拟订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建设、协调、管理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同时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本级和所属1个预算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下称江门市贸促会)。
第二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总收入5,484.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73.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770.6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628.60万元,增长51.83 %。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入项目收入增加1378.92万元,增加的项目资金包括:2015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扶持资金1,000.00万元,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机电外贸基地项目)190.00万元,2014年中央财政第七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42.00万元, 其他省财政补助专项资金46.92万元。二是财政拨入基本收入增加249.68万元,主要是由于我局于2014年9月实施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及部门职能均有增加,2015年全年的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一致。
3.事业收入 23.5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1.66万元,下降68.69%。主要原因:我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江门市贸促会2015年开支的贸促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减少。
4.经营收入44.3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江门市贸促会取得的经营收入略有下降。
5.其他收入34.6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2015年收到其他部门(如环保部门)转来的项目资金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总支出5,484.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63.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6.12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招商经费、招商出访经费、江门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第六届珠中江商展会、国内贸易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63.81万元,增长20.53%,主要原因是由于2014年9月,我局实施了机构改革,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商贸流通管理、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能归并我局,相应增加了部分项目支出(如江门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国内贸易管理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抚恤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9.29万元,增长10.29%,主要增加原因是2015年我局离退休人数变化引起相应费用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2.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保障开支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2.84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机构改革后在职人数增加,相应的医疗保障支出增加。
4.城区社区(类)支出55.2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口岸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093.93万元,下降95.19%,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上级补助资金,2015年省拨入资金减少。
5.农林水(类)支出0.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扶贫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2015年扶贫活动差旅费略有增加。
6.交通运输(类)支出12.6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2.6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2015年新增的上级补助资金。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7.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电子商务、服务业等),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3.15万元,增长526.13%,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我局机构改革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入职能相应增加的项目资金。
8.商业服务等(类)支出689.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中央财政第七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48.02万元,增长102.01%,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了省拨入的上级补助资金(包括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中央财政第七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9.住房保障(类)支出68.2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2015我局在职人数有所增加,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略有增加。
10.其他支出(类)支出20.7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2015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0.72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2015年新增的上级补助资金。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4,873.15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4,770.6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7.9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2,100.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4.04 %。均为商务事务(款)收入。
教育支出(类)2.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4 %。均为进修及培训(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1.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83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04.81万元,抚恤(款)16.2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1.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76 %。包括:医疗保障(款)114.2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17.6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1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1%。均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收入。
农林水支出(类)0.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1%。均为扶贫(款)收入。
交通运输支出(类)46.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98%。均为车辆购置税支出(款)收入。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00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0.96%。均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收入。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927.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9.44%。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款)284.00万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643.2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68.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43%。均为住房改革支出(款)收入。
其他支出(类)62.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30%。均为其他支出(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23.5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48%
均为事业运行(类)收入。
(三)经营收入44.3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91%
均为事业运行(类)收入。
(四)其他收入34.6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0.71%
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收入。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3,563.50 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1,52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9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务事务(款)906.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04.8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6.23万元, 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14.6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医疗保障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7.6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的计生奖励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8.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在职干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二)项目支出2,02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7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务事务(款)1,217.9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招商经费、招商出访经费、江门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第六届珠中江商展会、国内贸易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55.22万元,主要用于口岸设施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0.5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活动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12.6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7.5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电子商务、服务业等)项目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95.82万元,主要用于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及2014年中央财政第七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593.37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安排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机电和高新类外贸基地项目)及国家、地方性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0.72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
(三)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四)经营支出11.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1%。主要是本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江门市贸促会代办认证业务的成本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770.6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0.64万元,比年初预 算数增加1,024.63 万元,增长27.43%。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未能充分测算未列入部门预算收入包括:2015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扶持资金1,000.00万元,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机电外贸基地项目)190.00万元,2014年中央财政第七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42.00万元, 其他专项资金103.07万元,财政拨入基本收入增加246.32万元(主要是由于我局于2014年9月实施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及部门职能均有增加,2015年全年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造成决算增收1,681.39万元;二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属于扶持企业资金,大部分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到扶持企业,造成我局决算减收656.76万元;增减相抵增收1,024.6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我局申请了办公楼维修项目,市财政从基金预算中增加了该项专项经费。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1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2.04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568.44万元,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增加24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务事务(款)1,986.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基本支出及招商引资、商贸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04.8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6.23万元, 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14.6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医疗保障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7.6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的计生奖励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55.22万元,主要用于口岸设施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0.5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活动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12.6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7.5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电子商务、服务业等)项目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95.82万元,主要用于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及2014年中央财政第七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593.37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安排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机电和高新类外贸基地项目)及国家、地方性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8.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本部门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0.72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3,41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0%。与2014年相比,减少296.69万元,下降8.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86.60万元,占58.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1.04万元,占12.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2.29万元,占3.88%;城乡社区支出(类)55.22万元,占1.62%;农林水支出(类)0.55万元,占0.01%;交通运输支出(类)12.60万元,占0.3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7.55万元,占0.8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689.19万元,占20.19%;住房保障支出(类)68.22万元占2.00%;其他支出(类)20.72,万元占0.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1,986.60万元,比2014年增加294.05万元,增长17.37%,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9月实施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及部门职能均有增加,相应的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有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8月开始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未能准确预测本部门2015年机构改革后由于人员及职能的增加导致的各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04.81万元,比2014年增加23.06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部门实际退休人员人数增加导致费用略有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准确预测本部门退休人员增加导致的费用增加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6.23万元, 比2014年增加16.23万元,2014年决算及2015年年初预算均没有该项支出,2015年决算数大于2014年决算数及2015年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部门有离休干部因病去世,按规定需支付抚恤金,2015年决算数增加了该项费用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14.65万元,比2014年增加16.97万元,增长17.37%,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9月实施机构改革,在编人数增加,相应的医疗保障费用也随之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8月开始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未能准确预算本部门2015年机构改革后由于在编人数增加产生的医疗保障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7.64万元,比2014年增加5.87 万元,增长49.87%,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4年9月实施机构改革,由于在编人数增加,相应的计生奖励支出也随之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准确预测本部门2015年机构改革后由于在编人数增加产生的计生奖励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55.22万元,比2014年减少1,084.53万元,下降95.16%,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2015年省拨入的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减少。年初预算没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初预算未能准确预测省级补助资金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0.55万元,比2014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2015年扶贫活动差旅费略有增加; 年初预算没有该项支出,原因是由于扶贫活动经费是由牵头单位负责编制预算,我局并非牵头单位,年初未能将该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6.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12.60万元,比2014年增加12.60 万元,2014年决算及2015年年初预算没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2015年新增的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未能将该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7.55万元,比2014年增加23.15万元,增长526.14%;年初预算没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我局机构改革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入职能相应增加的项目资金, 年初未能将该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95.82万元,比2014年增加95.82万元,2014年决算数及2015年年初预算均没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我局机构改革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入职能相应增加的项目资金, 年初未能将该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593.37万元,比2014年增加278.29万元,增长88.32%,主要原因是省拨入的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45.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预算的“外贸发展扶持资金”是涉企扶持资金,大部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企业,所以该部分扶持资金的收支均未能在本部门决算中反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8.22万元,比2014年增加1.01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2015我局在编职工人数增加,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略有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准确预测本部门2015年机构改革后由于在编人数增加产生的住房保障支出。
1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0.72万元,比2014年增加20.72 万元,2014年决算数及2015年年初预算均没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2015年新增的省拨付资金,年初未能将该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31.3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4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9.61万元、津贴补贴408.66万元、奖金147.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4.81万元、绩效工资18.1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8.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6%。主要包括办公费12.75万元、印刷费0.15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1.54万元、电费1.05万元、邮电费3.17万元、物业管理费2.11万元、差旅费1.79万元、维修(护)费1.11万元、会议费1.11万元、培训费1.52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劳务费6.20万元、工会经费1.20万元、福利费19.0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23%。主要包括离休费1.35万元、退休费402.01万元、抚恤金16.23万元、医疗费0.66万元、住房公积金78.43万元、购房补贴5.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3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商务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74.37万元,完成预算343.10万元的5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4.32万元,完成预算239.48万元的60.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完成预算35.00万元的5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预算68.62万元的15.3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76.75万元,下降3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4.55 万元,下降23.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47 万元,下降3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73 万元,下降66.3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和2015年市政府招商出访和外贸推广的工作部署,我局严控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2015年相关费用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10月起我局实施了公车改革,仅保留了2台公务车(用于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继续正常使用,其余6台公务用车按要求已经封存,按市财政要求统一办理相关处置手续,故2015年全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本部门公务接待费用,总开支相应减少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44.32万元,占82.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3万元,占11.20%;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万元,占6.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4.32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出国团组15个、累计2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市政府审批的招商出访活动支出及外贸推广洽谈工作支出共144.3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杂费等支出以及境外开展招商推介宣传活动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9.53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其中6台公务用车已于2015年10月封存待实施公车改革统一处置),主要用于我局8台公务用车全年日常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及外商接待等方面的接待费用。2015年,局机关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共接待发生国内接待94次,接待人数共1107人。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招商公务接待费用及日常公务接待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14.92万元,增长23.58%。主要原因是:由于2014年9月,我局实施了机构改革,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商贸流通管理、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能、科室及工作人员并入我局,我局2015年全年的机关运行日常经费支出相应比2014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62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3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其中: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等,其余6辆公务车已封存待实施公车改革统一处置)、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953.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要求项目的100%。
共组织对“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3.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出访专项资金”、“产业招商经费”、“江门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第六届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等5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2015年,我部门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安排的预算支出保障了部门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制度执行较为有效。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3.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出访专项资金”、“产业招商经费”、“江门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第六届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等5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2015年,我部门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质量得到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反映商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费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反映用于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反映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