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农业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门市农业局,加挂中共江门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是主管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拟订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等。内设副处级局1个(市畜牧兽医局),12个职能科室及市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1个,包括局机关和1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市农作物病虫测报中心站、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第二部分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总收入12633.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2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198.6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23.94万元,增长1.37 %。主要原因:落实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经费和规范津补贴经费,增加江门市农业应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江门市农产品溯源平台建设项目等。
2.事业收入14.7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63.45万元,下降91.71%。主要原因:按照上级要求减免涉农经费收入,相应事业单位收入减少。
3.其他收入913.75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12.9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整合资金支农资金,从上级或其他部门取得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总支出12633.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5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128.3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江门)水稻综合试验站、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等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7.47万元,增长110.84%,主要原因是2014年年末结转到2015年使用的资金较多,如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江门)水稻综合试验站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46.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26.33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以及政府为改善离退休人员生活水平适当提高离退休待遇,相应增加费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9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年度计划生育奖励经费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55万元,增长0.66%,主要原因是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计算基数和计划生育奖励经费标准。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78.05万元,主要支出用于江门市农业应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良种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省扶持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等,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959.84万元,下降55.23%。主要原因是市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减少,相应项目支出减少。
5.农林水支出(类)5059.56万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属单位日常行政事业运行、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鼠疫情监测控制与防治、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监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灾害救助、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业生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8.07万元,下降0.16%,与上年基本持平。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6.1万元,主要用于江门市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江门市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建设项目。
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5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和属下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5.19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8.其他支出(类)1.34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补贴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通过“其他收入”科目安排。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10127.16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9198.6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90.8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0.03%。是商贸事务(款)。
科学技术支出(类)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76 %。包括:应用研究(款)50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46.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2.46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116.46万元,怃恤(款)29.9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91.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26%。包括:医疗保障(款)340.6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50.6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8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8%。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35.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61.7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6467.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0.3%。包括:农业(款)6458.8万元,扶贫(款)8.25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98%,是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41%。包括:住房公积金(款)197.62万元,购房补贴(款)23.94万元。
(二)事业收入14.7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5%。
是农林水支出(类)14.77万元。
(三)其他收入913.7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02%。
其中:科学技术支出(类)22万元,农林水支出(类)890.42万元,其他支出(类)1.34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7751.9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383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43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116.46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怃恤(款)29.9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属下事业单位离退休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恤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338.0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属下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50.68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属下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2074.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21.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二)项目支出3920.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0.57%。其中: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81.2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公益研究-国家(江门)水稻综合试验站项目;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47.06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安排的支出(款)9.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办公用房修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11.05万元,主要用于良种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省扶持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预算资金项目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57.97万元,主要用于江门市农业应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办公用房修缮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2848.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鼠疫情监测控制与防治、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监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灾害救助、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业生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131.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4.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治理;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6.1万元,主要用于江门市农产品溯源平台项目建设;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1.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补贴支出。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19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9.6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2.36万元,下降0.15%;与上年基本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36.3万元,增长20.26%;主要是增加江门市农业应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6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8.6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55.66万元,增长15.75%;主要原因是落实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和补贴经费,增加江门市农业强市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0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959.84万元,下降55.23%;主要原因是2014年决算支出数中包含上年结转到本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分功能科目看,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81.2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公益研究-国家(江门)水稻综合试验站项目;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 (款)15.4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中的农业专项资金和市科普基地及实用技术推广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116.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怃恤(款)29.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恤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339.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50.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安排的支出(款)9.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办公用房维护修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11.05万元,主要用于良种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省扶持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预算资金项目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57.97万元,主要用于江门市农业应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护修缮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4403.33万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属单位日常行政事业运行、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鼠疫情监测控制与防治、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监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灾害救助、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业生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公益事业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4.0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开发双到驻村工作组工作经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6.1万元,主要用于江门市农产品溯源平台项目建设;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21.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28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1.12%。与2014年相比,增加855.66万元,增长15.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类)96.75万元,占1.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46.45万元,占18.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90.5万元,占6.21 %;农林水支出(类)4407.33万元,占70.0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6.1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类)221.56万元,占3.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8.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81.28 万元,比2014年增加36.72 万元,增长61.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15.47万元,比2014年增加9.03万元,增长140.22%;主要原因是省市农业专项、科普基地及实用技术推广、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江门)水稻综合试验站支出。预算数为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年末结转到2015年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116.46万元,比2014年增加112.62万元,增长11.22%,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增加以及政府为改善离退休人员生活水平适当提高离退休待遇,相应增加离退休费用;预算数为101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安排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没有纳入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怃恤(款)29.99万元,比2014年增加13.71万元,增长84.21%,主要原因是2015年有离退休人员去世,相应增加抚恤金支出。预算数为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无预计安排抚恤金支出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339.82万元,比2014年增加39.36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调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计费基数和离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住院门诊医疗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50.68万元,比2014年增加11.19万元,增长28.34%,主要原因是调整计划生育奖励经费标准;完成年初预算130.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的计划生育奖励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4403.33万元,比2014年增加674.66万元,增长18.09%,主要原因是落实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和补贴经费,增加江门市农产品溯源平台建设项目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的基本支出经费和专项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4.01万元,比2014年增加1.58万元,增长65.02%,主要原因是增加扶贫驻村工作组经费。预算数为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6.1万元,比2014年增加2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农产品溯源平台项目建设资金。预算数为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信息化专项纳入市经信局年初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21.56万元,比2014年增加15.19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107.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的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9.7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5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92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6.65万元、津贴补贴862.59万元、奖金237.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4.6万元、伙食补助费2.61万元、绩效工资311.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7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7.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7%。主要包括办公费21.23万元、印刷费0.3万元、手续费0.35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26.91万元、邮电费20.85万元、差旅费3.01万元、维修(护)费10.76万元、会议费3.48万元、培训费4.24万元、公务接待费5.03万元、专用材料费0.48万元、劳务费7万元、工会经费8.38万元、福利费2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32 %。主要包括离休费46.8万元、退休费1065.74万元、抚恤金29.99万元、生活补助0.53万元、医疗费60.86万元、奖励金6.72万元、住房公积金209.62万元、购房补贴 23.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7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9%。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农业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4.91万元,完成预算140.99万元的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一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66万元,完成预算105.46万元的7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24万元,完成预算35.53万元的87.9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中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贯彻落实公车改革和公务接待有关要求,加强公务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在决算时再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归口到资金使用单位,由单位负责本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决算公开。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5.91万元,下降2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99万元,下降49.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03万元,下降2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9万元,下降5.7%。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3.01万元,占2.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66万元,占70.19%;公务接待费支出31.24万元,占27.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10个单位出国团组1 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台湾开展农业合作交流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境)人员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0.66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1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年检年审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10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293次,接待人数共4433人。主要包括上下级、同级业务单位开展业务交流、接受工作检查、监督、指导以及国家农业公园、农产品深加工等招商引资业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12万元,比2014年减少36.72万元,降低24.8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日常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未实行公车改革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共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项目金额439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5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产业化专项重点扶持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13家农业企业和4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扶贫专项资金主要补助全市1058条村的资源补助和差额补助,保障村级公共服务站规范化运作;农业技术推广专项着力推动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技术和农业科技提升及粮食安全生产;农业“政银保”专项累计发放贷款近2亿元,共扶持48家农业企业发展,重点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风险高”的困难;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专项着力解决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公共卫生安全,本专项主要对新会、台山、江海、开平、恩平的养殖环节无害化病死猪处理进行补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类)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反映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