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管,不定级别。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管理费用预算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办理蓬江、江海两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具体业务;负责对各管理部具体业务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并按“市县(市、区)共管,以县(市、区)管理为主”的原则,对各管理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市中心本级,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615.6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15 |
||
三、事业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16 |
||
四、经营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
18 |
||
六、其他收入 |
6 |
0.0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19 |
623.51 |
…… |
7 |
…… |
20 |
||
8 |
21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615.61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623.5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0.00 |
结余分配 |
23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86.93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79.03 |
12 |
25 |
||||
总计 |
13 |
702.54 |
总计 |
26 |
702.54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615.61 |
615.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1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15.61 |
615.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1 |
||
21207 |
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615.61 |
615.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1 |
||
2120701 |
管理费用支出 |
615.61 |
615.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1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623.51 |
239.82 |
383.68 |
0.00 |
0.00 |
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23.51 |
239.82 |
383.68 |
0.00 |
0.00 |
0.00 |
||
21207 |
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623.51 |
239.82 |
383.68 |
0.00 |
0.00 |
0.00 |
||
2120701 |
管理费用支出 |
623.51 |
239.82 |
383.68 |
0.00 |
0.00 |
0.00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0.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615.60 |
二、外交支出 |
16 |
|||||
3 |
三、国防支出 |
17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
5 |
…… |
19 |
|||||||
6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20 |
623.51 |
0.00 |
623.51 |
||||
7 |
…… |
21 |
|||||||
8 |
22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615.60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623.51 |
0.00 |
623.51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86.8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78.99 |
0.00 |
78.99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0.00 |
2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86.89 |
26 |
||||||
13 |
27 |
||||||||
总计 |
14 |
702.50 |
总计 |
28 |
702.50 |
0.00 |
702.5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20101 |
人大事务 |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2010199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 |
…… |
|||||
备注:我中心资金来源全部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此表无数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
30102 |
津贴补贴 |
|||||
30103 |
奖金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
…… |
……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201 |
办公费 |
|||||
30202 |
印刷费 |
|||||
30203 |
咨询费 |
|||||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
…… |
备注:我中心资金来源全部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此表无数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2015年度预算数 |
2015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9.87 |
0.00 |
8.00 |
0.00 |
8.00 |
1.87 |
4.20 |
0.00 |
4.19 |
0.00 |
4.19 |
0.0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86.89 |
615.60 |
623.51 |
239.82 |
383.68 |
78.99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86.89 |
615.60 |
623.51 |
239.82 |
383.68 |
78.99 |
||
21207 |
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86.89 |
615.60 |
623.51 |
239.82 |
383.68 |
78.99 |
||
2120701 |
管理费用支出 |
86.89 |
615.60 |
623.51 |
239.82 |
383.68 |
78.99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2015年度预算数 |
2015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备注:我中心资金来源全部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此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总收入70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5.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15.6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9.88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因公务员工资改革导致人员支出收入增加。
2.其他收入0.01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总支出702.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3.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23.51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39.8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2.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9万元)、项目支出383.6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0.72万元,增长12.79%。其中:基本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和公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业务发展需要,公积金政策宣传专项支出增加11.38万元,档案整理专项支出增加10万元,远程灾备系统专项支出增加8.95万元。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收入合计615.61 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615.6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98%。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615.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包括: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15.60万元。
(二)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02 %。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0.01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支出合计623.51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23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46%。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39.82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人员如工资、社保等人员支出及中心日常办公开支。
(二)项目支出38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5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383.6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办公及开展公积金业务所需的各项支出:办公场所物业管理专项支出43.44万元;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专项支出7.86万元;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专项支出46.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项19.14万元;窗口服务管理专项117.88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1.12万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费用20万元;信息网络租用及维护专项支出15.90万元;印刷费专项支出9.20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整理专项10万元;信息网络安全专项39.10万元;网上业务系统建设专项42.30万元;远程灾备系统专项8.95万元;档案室补强工程1.89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15.6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6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4万元,增长7.02%;主要原因是: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含了预算上年结转结余40.4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2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2.75万元,下降24.54%。主要原因是:部分信息网络租用、维护、手续费和业务系统开发建设专项没能在年底内完成项目采购支付工作以及因省厅项目没能在年内开展,导致本部门与省厅相关项目取消,支出合计减少99.76万元;档案室改造工程项目因跨年建设和财政审核,导致支出减少78.3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使用50.66万元,预算减支27.72万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导致窗口服务管理专项、会议费专项等项目减支24.61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23.51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39.8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2.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9万元)、项目支出383.68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4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2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相比,增加70.72万元,增长12.7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623.51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23.51万元,比2014年增加70.72 万元,增长12.79%,完成年初预算的7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档案室改造工程以及网上业务系统建设未能如期完成。基本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和公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业务发展需要,公积金政策宣传专项支出增加11.38万元,档案整理专项支出增加10万元,远程灾备系统专项支出增加8.95万元。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8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55万元、津贴补贴114.28万元、奖金1.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72万元、伙食补助费0.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7%。主要包括办公费4.4万元、手续费0.07万元、劳务费12.75 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8%。主要包括退休费6.43万元、医疗费0.38万元、奖励金 18.09万元、住房公积金17.89万元、购房补贴2.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2%。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29万元。
九、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预算9.87万元的4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0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预算8万元的5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1.87 万元的0.5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97万元,下降31.9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9万元,下降29.9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94.7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及实行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接待规模及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9万元,占 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 0.01万元,占0.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19万元,2015年我中心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因公车改革,2015年12月将我中心原有2辆公车进行拍卖,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公车拍卖前公车使用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及路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巡查组。2015年,我中心发生国内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4人。主要包括2015年4月13日接待国家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巡查组4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07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项目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政府住房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