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事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受省国土资源厅和江门市政府领导,主要担负国家及地方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资源调查与登记、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测绘和测绘市场管理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职能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本级;事业单位3个:江门市地价评估事务所、江门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江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总收入51,089.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981.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282.4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1,847.04万元,增长562.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9,309.41万元(本年为44,449.84万元,上年为5,140.43万元),增加764.71%。
2.事业收入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16.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江门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纳入我局部门决算单位,而2015年该中心单列市政府管理,按一级预算单位单独编制部门决算,原事业收入全部来源于该单位。
3.其他收入699.2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45.5万元,增长1200.7%。主要原因是财政专户安排的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645.5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总支出51,089.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591.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9.1万元,减少6.4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员造成。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及计划生育奖励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2.33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缴费额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44,959.69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印花税支出和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8,157.56万元,增长560.96%,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大幅增加39,309.41万元。
4.商业服务等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5.农林水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双到”项目工作费。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74.6%。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332.28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国土资源规划支出、国土资源调查支出、矿产资源管理支出及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支出等。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898.12万元,增长132.35%,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我局负责全市范围的普查工作,增加项目支出817.4万元,二是国土资源信息化支出增加400万元,三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88万元等。
7.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与2014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49,981.7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49,282.4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6%。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7%。主要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9%。包括医疗保障77.16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7.6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4,799.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0.9%。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4,449.84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14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0万元。
农林水支出0.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02%。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商业服务等支出0.1万元,用于人员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183.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49%。
包括行政运行614.0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9.13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420万元,国土资源调查1,863.98万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187万元,事业运行107.61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822.0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二)其他收入699.2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4%。全部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3.5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事业运行0.68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635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48,591.10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1,08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及计划生育奖励支出,商业服务等支出0.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86.93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二)项目支出47,50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7%。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4,959.69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印花税支出和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农林水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双到”项目工作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45.35万元,公用办公支出、国土资源规划支出、国土资源调查支出、矿产资源管理支出及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支出等。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9,28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30.58,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2015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我局负责全市范围的普查工作,增加项目经费1,863.98万元,实行不动统一登记,追加“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及基础数据整理录入专项资金”630万元,追加“江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费”420万元,追加人员经费11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799.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449.84万元,增加12700%。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4,449.84万元没有纳入年初预算编制,但纳入了部门决算编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75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9.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47.35万元,增加92.79%。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我局负责全市范围的普查工作,增加项目支出817.4万元,二是追加“江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费”413.82万元,追加人员经费支出116.13万元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44,959.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609.69万元,增加12746%。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4,449.84万元没有纳入年初预算编制,但纳入了部门决算编报。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及计划生育奖励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4,959.69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印花税支出和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农林水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双到”项目工作费;商业服务等支出0.1万元,用于人员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00.24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国土资源规划支出、国土资源调查支出、矿产资源管理支出及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支出等;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9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6%。与2014年相比,增加1,151.37万元,增长69.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6万元,占4.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占3.39%;农林水支出1.17万元,占0.04%;商业服务等支出0.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00.24万元,占89.31%;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占2.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9.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9.1万元,减少6.4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员造成。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2.33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缴费额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及调入人员缴费增加。
3.商业服务等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为财政调整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双到”项目工作费。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74.6%。为财政调整预算数。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00.24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人员支出、公用办公支出、国土资源规划支出、国土资源调查支出、矿产资源管理支出及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支出等。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898.12万元,增长132.35%,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我局负责全市范围的普查工作,增加项目支出817.4万元,二是国土资源信息化支出增加400万元,三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88万元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为上年结转指标。
7.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与2014年决算数基本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0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58万元,津贴补贴381.32万元,奖金9.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53万元,绩效工资70.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2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1%。主要包括办公费10.8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2.33万元,物业管理费2.67万元,差旅费7.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42万元,维修(护)费1.58万元,会议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福利费4.2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8%。主要包括离休费14.18万元,退休费116.6万元,奖励金60.92万元,住房公积金65.12万元,购房补贴6.68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5%。为办公设备购置0.53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含下属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69万元,完成预算29.7万元的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22.54万元,完成预算29.5万元的7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0月起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其他基本没有较大差异。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7.45万元,下降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0.4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34万元,下降1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3万元,下降38.1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经市政府批准,局领导临时增加出境任务(参加市政府赴港招商代表团)而调整预算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0月起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的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尽量在单位食堂安排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42万元,占1.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4万元,占78.56%;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占19.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42万元。经市政府批准,局领导临时增加出境任务(参加市政府赴港招商代表团)而调整预算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来回车船费和食宿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4万元,全部为运行维护费支出,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矿产资源监管、耕地保护、日常业务工作用车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25批次,接待人数共393人次。主要包括省厅执法监察检查验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检查验收、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督查、不动产登记工作机构成立及业务开展情况各项检查和业务交流活动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8万元,比2014年减少179.17万元,下降77.15%。主要原因是2015年1月起,国家停止收取征地管理费及减免土地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原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拨款的公用经费支出因无相应经费来源而取消,因此这部分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23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7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7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用于土地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巡查、日常业务工作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576.1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江门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6.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江门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项目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比较理想。其中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项目已基本完成全市实地测绘等外业工作,已进入数据整理审核,等待上级验收入库。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因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系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市有效避免了因地质灾害发生的人财物损失。均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本年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门的主要包括离休费和退休费、抚恤费等。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门的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和计划生育奖励支出。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气象、测绘、地震等公益服务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是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国土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有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