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部门于2011年10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工作机构,2012年4月正式开始运作。工作职能主要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社会工作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2)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开展社会工作,督促检查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3)参与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政策,统筹推进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协调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4)负责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一、权益保障机制。(5)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统筹加强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建设。(6)研究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参与拟订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虚拟社会管理等体系。(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格式如下: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419.2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416.68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0 |
二、外交支出 |
15 |
0 |
三、事业收入 |
3 |
00 |
三、国防支出 |
16 |
0 |
四、经营收入 |
4 |
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0 |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8 |
14.18 |
六、其他收入 |
6 |
0 |
六、住房保障支出 |
19 |
14.29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419.24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445.15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419.24 |
结余分配 |
23 |
40.75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66.6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0 |
总计 |
13 |
485.9 |
总计 |
26 |
485.9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中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和总计栏填“0”。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7)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支出决算表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419.2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 |
416.68 |
416.68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16 |
0 |
0 |
0 |
3 |
三、国防支出 |
17 |
0 |
0 |
0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0 |
0 |
0 |
||
5 |
五、教育支出 |
19 |
0 |
0 |
0 |
||
6 |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6 |
14.18 |
14.18 |
0.00 |
||
7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46 |
14.29 |
14.29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2 |
419.24 |
本年支出合计 |
49 |
445.15 |
445.15 |
0.0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3 |
66.66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0 |
40.75 |
40.75 |
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4 |
66.66 |
2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5 |
0.00 |
26 |
||||
总计 |
14 |
总计 |
28 |
485.90 |
485.90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栏填“0”。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5表 |
|||||||
部门: |
单位:万元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 |
单位:万元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经济分类科目填列到款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 |
单位:万元 |
||||||||||
2015年度预算数 |
2015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9.5 |
0 |
9.5 |
0 |
9.3 |
0.2 |
8.49 |
0 |
8.49 |
0 |
8.30 |
0.19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数据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2015年预算数为“三公”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3)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4)“三公”数据合计为零的,在合计栏填列“0”,并在决算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2-3)栏=6栏,3栏=(4+5)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总收入48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9.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9.2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6.92万元,增长12.60%。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工作任务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增加,二是2015年人员增加医疗卫生经费增加,三是2015年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
3.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
4.经营收入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
5.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总支出48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5.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68万元,主要用于: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77万元,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8万元,三、住房保障支出14.2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6.56万元,增长38.83%,主要原因是:2015年底线民生项目--公益创投项目个数累计数比2014年多,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40.75万元,主要用于:一、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1.41万元,二、其他9.3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5.92万元,下降38.87%,主要原因是:2015年控制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减少资金跨年度支出。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收入合计485.9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419.2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6.28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390.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3.20%。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26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390.51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3.38%。包括:医疗保障(款)11.24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2.9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4.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3.41%。包括:14.29(款)14.29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支出合计485.9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16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4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138.7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26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38.51万元。
(二)项目支出27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1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277.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5.58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52.33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4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8%。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0.75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7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2.28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2015年底线民生项目--公益创投项目个数累计数比2014年多,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4年增加在职人员一名。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4.2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17.8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4年增加在职人员一名。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6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6.56万元,增长38.83 %;主要原因是2015年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21.19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4年增加在职人员一名。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4.2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17.8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4年增加在职人员一名。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款)416.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8.77万元,项目支出277.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8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11.24万元,计划生育事务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9万元,主要用于 住房改革支出14.29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6.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5%。与2014年相比,增加116.56万元,增长38.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16.68万元,占85.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8万元,占2.91%;住房保障支出14.29万元,占2.94%;年末结转和结余40.75万元,占8.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6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6.56万元,增长38.83 %;主要原因是2015年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14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跨年度至2015年度使用,该资金在预算中无反应,但决算中有支出数据。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8万元,比2014年增加2.48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职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不足,年中按人员工资福利标准追加该项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14.29万元,比2014年增加2.16万元,增长17.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支出资金不足,年中按人员工资福利标准追加该项经费。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2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5万元、津贴补贴78.24万元、奖金1.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1%。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0.1975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53%。主要包括奖励金21.44万元、住房公积金12.54万元、购房补贴1.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完成预算9.5万元的8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75万元,完成预算0.2万元的98.7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44万元,增长20.4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5.5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2万元,增长23.58%。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并以2014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至2015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业务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业务量增加,公务接待经费增加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5年专项工作任务增加,外出调研业务增加,燃油费及车两损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0万元,占1.97%;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0.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30万元,2015年委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外出调研、机要通信等等公务用车燃油费,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及年票,车辆损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委共发生国内接待3次,接待人数共15人。主要包括公益创投民政项目采访记者3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万元,比2014年增加减少0.81万元,降低8.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项目金额612.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江门市“养老·助残”公益创投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使用的款级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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