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设19个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编制199人,实有人数309人(含机关雇员58人,编外87人),离退休27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732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1.52万元,占92.67%;其他收入536.84万元,占7.33%。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649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6431.52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3567.91万元,占54.94%。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232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91万元。
(二)项目支出2926.37万元,占45.06%。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支出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纳税奖励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奖励。
2.公共安全支出2563.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科技法庭建设、专项会议费、业务招待支出、交通工具购置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把控经费使用。
3.城乡社区支出360万元,用于办公大楼还款。
4.农林水支出1.89万元,用于扶贫。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459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各庭室和外市法院业务交流支出。2014年度我单位拥有63台公务用车,公务车维护费支出180.53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7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4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同期该项业务也为0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77.35万元,与比上年增加21.75万元,原因:2014年度有3台执法车辆报废,所以按照预算安排购置了3台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82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要求所有车辆一律下班后归库管理,严禁非公外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37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