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机关行政事务和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后勤事务的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市级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人事关系在上述单位的市领导经费,管理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含市依法治市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及其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的各项经费。
3.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人事关系在上述单位的离退休原市领导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管理部分市直机关单位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开支的审核报批及财务结算等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举行的重大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采购、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以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
7.负责管理机关大院的后勤服务、规划建设、卫生、绿化、办公用房调配和各单位用电管理、公共线路维护,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外地调入(含交流任职、提拔任命)四套班子厅职领导、上级安排到江门市党政班子挂职厅级干部周转房的筹集、调配和管理。
9.负责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公共消防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大院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等工作。
10.负责管理医疗室、机关饭堂、市委市政府大小会堂和电视电话会议室。
11.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人大机关车辆的调配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以及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其他有关事项。根据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市机关大院财务结算中心)、物业管理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办公设备管理科、生活服务科。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江门市委市政府车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江门市委市政府车队共有编制86人,实有76人;雇员编制5人,实有4人;离退休人员32人,另由于工作需要聘用的合同工59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发展和创新为主题,攻坚克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提升工作执行力和创新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1、创新管理,工作接地气,有成效。实施“一卡通”数字化智能门禁管理,实现科学防控,创建平安大院;开微信,改变宣传载体,创新 方式;开通大院无线WIFI信号;主动晒账本,促进预算、决算公开、透明。
2、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满意度。建立机关事务受理窗口,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实现无缝服务;服务到家,开展代办置换粤通卡服务、车辆出入证换证服务;优化物业管理设施,营造和谐、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
3、厉行节约,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绿色江门”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和体验活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车辆调度;加强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实施“光盘”行动,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软实力。实施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充实人员队伍,加强干部储备。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4,50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4.00万元,占64.87%;其他收入15.25万元,占0.33%;上年结转结余1568.24万元,占34.8%。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4,50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4,028.16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263.18万元,占31.36%。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72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4.83万元。
(二)项目支出2,764.98万元,占68.64%。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决算支出1,582.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大院维护、公共消防、水电费、合同工工资、大院保卫工作、大院绿化、保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8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大院内办公楼修缮、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因应实际的需要有所增长。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100.6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干部职工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决算支出500.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路面沥青铺设工程建设资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500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根据新行政会计制度调整预付建管中心工程款。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决算支出1.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大院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的尾款,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0.84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决算支出579.6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用于大院楼宇玻璃幕墙修缮、大院道路维修、排水工程改造及停车位改造、会议室用房的建设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24.01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根据新行政会计制度调整预付建管中心工程款。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支出0.8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经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04.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64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国组团6个,14人次。主要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43万元,根据职能,我局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工作,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0辆。主要包括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杂费、车辆配件费、过路过桥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33批次,575人次。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04.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0.3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23万元,减少原因是出国境任务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比上年同期减少105.71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67万元,减少原因是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7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