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赴港澳台旅游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江门市旅游局下设3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行业管理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资源与市场开发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旅游局编制16人,实有18人(含雇员),离退休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围绕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重点开展营销推广、服务提升、产品提升等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旅游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一)加强合作,对接外部资源
与同程旅游、上海春秋国旅等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拓展旅游市场、加强产业投资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的新突破。
(二)跨界融合,推动产业发展
在与工商业、体育业、文化业等跨界融合方面做了很多突破性的尝试,为江门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资源整合打下根基,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加强营销,提升江门旅游知名度
一是实施旅行社奖励办法,拉动江门旅游市场;二是借力电商扩大宣传,市场反响热烈;三是建立微营销体系,提升了江门旅游在网络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深化行业推广,开展江门旅游专项宣传促销活动,促进淡季旅游消费;五是加强美食推广,全方位推广江门的特色美食和旅游资源;六是举办主题活动,带旺农村旅游经济。
(四)加大力度,旅游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一批旅游大项目取得良好进展;二是创A级景区,开平碉楼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工作稳步推进。
(五)加强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行业培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二是举办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激发爱岗热情;三是启动文明旅游建设工作,推动旅游从业人员和市民对文明旅游认识的提高;四是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防台风预警预报提醒短信等相关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妥善处理旅游质量投诉,有效地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14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3.42万元,占92.3%;其他收入112.28万元,占7.7%。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143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1351.77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375.81万元,占27.8%。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2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2.51万元。
(二)项目支出975.96万元,占72.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决算支出975.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旅游宣传、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比上年同期支出减少,原因是实际用于奖励旅行社项目支出比预算减少。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旅游局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2.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4.79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国组团1个,1人次。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48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主要包括商务车3辆,皮卡车1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09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 72 次,接待人数共约1000人。主要包括旅游宣传、项目招商等接待。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2.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7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4.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3万元,原因是减少参加对外宣传推介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比上年同期减少11.52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车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万元,原因是2013年末新购置车辆,使2014年全年运行维护费增加。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3万元,原因宣传推介及招商任务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