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 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下属 3个事业单位。
局机关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地方性规定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市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本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业务方面的论证工作;统筹全市水务建设和管理。
3、负责本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源监测、水环境调查评价,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归口管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和城乡供水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区划分和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
4、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务行政执法(含城市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协助市政府裁决各市、区间的水事纠纷相关工作。
5、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务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河口、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监督指导各市区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制度。
6、组织、协调全市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7、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库安全调度。负责全市水务和涉水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8、指导各市、区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开发调查和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对水利和小水电工程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组织协调机电排灌工程和农村小水电、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承担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
10、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市区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供水企业监管;负责市区供水水质、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和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区供水、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指导各市、区城乡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并监督实施市区供水、生活污水处理的调价方案,监督管理市区供水、生活污水处理的收费价格。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预算管理的下属单位共3个,主要职能是:
1、江门市江新联围工程管理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江新联围工程内部管理制度和维修加固计划;负责江新联围工程和蓬江河堤岸工程的规划、建设、整治、维护等工作;负责江新联围北街水闸的防洪、排涝、挡潮、航运等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作以及船只过闸费的征收工作;负责防汛物料的采购、储备、管理和应急调配工作,协调江新联围工程沿岸相关单位履行防汛抢险职责;负责江新联围内河道的水位观测、汛情分析、水下水利工程潜水清障排险等工作。
2、江门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加挂江门市水政监察支队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违法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主管部门委托,办理取水、河道占用、河道采砂等行政许可证和征收相关的行政事业性规费。
3、江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监督机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归口管理本市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与文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市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二)人员构成情况(截止统计至2014年12月31日)
1、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44人,雇员编制4人。实有在编43 人,在编雇员4人,退休33人。
2、江新联围工程管理处共有编制78 人。实有在编68人,编外人员14人,退休人数 30 人。
3、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共编制16人。实有在编13人,编外人员2 人。
4、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共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雇员编制1人。实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编4人,雇在编员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部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强化三防保安全工作,以重点山塘除险加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和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为工作重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820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1.33万元,占84.27%;其他收入9.91万元,占0.12%;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1280.42万元,占15.61%。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820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6500.81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2010.27万元,占30.92%。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24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27万元。
(二)项目支出4490.54万元,占69.08%。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 移民补助(项)决算支出193.5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下达2013年第一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22.95万元、下达2013年第二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48.37万元、下达2013年第三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48.33万元和下达2013年第四季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48.29万元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决算支出36.03万元,支出项目有:下达2011年度省级预留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36.0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决算支出18.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下达2012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专项补助经费6.33万元和下达201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专项补助经费12万元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拨款(项)决算支出837.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下达2014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江门市三防水利信息系统维护项目19万元、江门市合山水闸水电站拦污栅和检修闸门100万元、2014年合山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500万元、锦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26.5万元和江门市大中型水库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10万元等。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支出28.93万元,支出项目有:水利综合业务管理补助经费24.65万元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4.28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支出9.91万元,支出项目有三防指挥部成员应急集中值班用具购置费用9.91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决算支出35.45万元,支出项目有:水利工程项目验收检测项目5万元、北街水闸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维护项目10.45万元和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专项经费2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决算支出1097.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下达2013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和省级补助资金8万元、2014年合山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250万元、江门市合山水闸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800万元和江新联围外海堤段堤顶改造工程(桩号27+725—29+370)18.92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804.7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江新联围礼东围堤段堤顶改造第二期工程(桩号35+402—39+168)252.02万元、江新联围管理处大堤管理经费130万元、江新联围管理处北街水闸闸门启闭设备备件采购9.99万元、江新联围大堤白蚁红火蚁专项治理14万元和江新联围防汛物料仓库内部地面硬底化整治工程34.63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决算支出16.03万元,支出项目有:江新联围大堤维修加固前期费16.03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项)决算支出15万元,支出项目有:下达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补助1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决算支出15万元,支出项目有:水文局水文测报设施维护项目1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决算支出369.7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江门市三防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22.3万元、大中型水库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项目24万元、江新联围防汛仓库环境整治53.77万元、下达2013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12.5万元和下达2013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第六批)127.42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决算支出2.94万元,支出项目有:全市水利人才科技培训项目2.94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5.42万元,支出项目有:提前下达2013年第一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指标(第一批)25.42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599.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江门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经费35万元、江门市蓝藻水华风险水库预警监测项目9万元、江门市9宗大中型水库旱限水位确定工作项目9万元、江门市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与专项研究65万元、资源公报项目10万元、江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项目30万元和江门市三防电子沙盘综合展示项目90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83.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潭江干流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工作经费92.64万元、水质检测费44.78万元和大中型水库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项目89.56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支出0.91万元,支出项目有对口扶贫专项资金0.91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其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项)决算支出100.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局机关防盗系统项目8.39万元,201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配套资金19.47万元,潭江干流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工作经费13.36万元。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市级专项补助资金8.02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 年江门市水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1.8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 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组团 0 个,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63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主要包括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使用公务用车开支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和日常保养费用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万元,2014年我部门累计发生国内接待 162次,接待人数共 3372 人次(含陪同人员)。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91.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4.5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5.88 万元,减少原因: 2014年度我部门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培训、出差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71.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49万元,增加原因:车辆使用时间较长,维修养护费用增加,油耗较高,故此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长。 。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2 万元,减少原因:我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相关公务接待要求与标准,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2014年江门市水务局部门决算表
江门市水务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