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代管。主管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职能部门。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具体职责是:负责宏观设计,制定我市依法治市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督促检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指导,掌握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动态,及时总结经验,为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法治工作决策部署提供建议意见。负责承办市委、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4人,实有4人,离退休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年度我办积极协调推进《法治广东省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提出的8个方面目标任务。突出做好以下7方面工作:1、筹备召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18次(扩大)会议和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2、开展创建全国(省、市、镇)法治城市;3、推进“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4、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5、打造江门市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6、开展法治干部培训;7、组织开展法治工作调研学习活动。江门市荣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16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16万元,占96.67%;其他收入3.26万元,占2.03%;上年结转结余2.09万元,占1.3%。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15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156.54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87.59万元,占55.95%。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5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
(二)项目支出68.95万元,占44.05%。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决算支出68.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创建省级法治镇街活动、创建全国、省级“民主法治村(居)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落实省法治五年规划(2012-2015)活动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33万元,主要是加强对经费的科学统筹管理,压减了会议、办公等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7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96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单位出国组团2个,6人次。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9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11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12次,接待人数共211人,共4.84万元;发生国外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22人,共0.27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7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万元,增加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外访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5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办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3万元,增加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接待任务增加。